乔默在家研究了一晚上菜谱,决定还是发挥自己的长处,做点家常菜。
上赶着去迎合宋挽霜的口味,实在是太明显了。
宋挽霜十点多来的,拎了红酒和巧克力,还有一个手提袋,按响了门铃。
叶曦急忙去开门。
非工作场合,宋挽霜穿得比较休闲。印花衬衫,揉碎了莫奈的日出印象,墨蓝柔白橘红的交叉错杂,很有些花俏,下面则是素灰休闲裤配运动鞋。明丽脸庞与丰富色彩,相得益彰。
虽然今天下了点小雨,宋挽霜仍然熠熠生辉。华丽的公孔雀,兴致勃勃地做好了开屏的准备。
叶曦呆了一下,反应过来时,迅速道:“请进,随意就好。”
宋挽霜点点头,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和叶曦坐沙发上闲聊了一会儿,实在有点待不住了。
十年前他不喜欢叶曦,十年后兴趣更少。
高中时叶曦热衷于邀请他去家里吃饭,母亲总希望他多交朋友,私自应承下来,因着不好抹了母亲的面子,只好去了。为了浇灭叶曦的热情,他提出了各种“不吃”的要求。
厨房里有个忙碌的身影,rou的原始香气飘来。
宋挽霜玩着自己腕上的表,终于道:“我去帮忙吧,小乔一个人做不过来。”
“没关系。”叶曦笑了一下,“怎么好让客人动手呢?况且你以前根本不会的。”
“你记错了。”宋挽霜有几分克制的不耐烦,“小学里就有烹饪课了,我学贯中西。”
乔默走出来的时候,就听到“学贯中西”四个字,跟“很敬业”有异曲同工之妙。正常人一般不这么说话,都是公孔雀才干的。
“宋总来得真早。”
“哪里。”
宋挽霜看到乔默,尾羽立马就扑闪扑闪了,眼睛里也带上了光。他忽然想到这两人还是婚姻关系,故收敛了几分,假装自己是位“善良的客人”。
不管叶曦要说什么,宋挽霜直接开口:“我来帮你。”
“怎么好让宋总动手?我自己来就行了。”
这么金贵的人,也不知道会不会切菜。
“没事,我想试一试。”宋挽霜给了叶曦一个期待的眼神。
叶曦开口道:“小默。”
“我知道了。”乔默转身,有几分不情愿。
宋挽霜从袋子里拿出本书,递给叶曦:“我最近在看的,很有意思。”
叶曦受宠若惊,接过,坐在沙发上翻阅了起来。
他估计要看好一会儿了。
宋挽霜跟着乔默进了厨房,随手关上门,随手反锁。厨房很大,墙上挂了一色厨具,菜板、锅、刀……闪着金属光泽。墙上放了盆很小的薄荷,青翠的小叶子微微摇摆。
乔默不理他,自顾自做地把茭白切成丝。
宋挽霜走到他身边,眉眼艳丽勾人,就这么直白地盯着乔默看。
乔默举着菜刀,猛地切下去,咣当一声响。宋挽霜完全没反应,仍旧岁月静好。乔默知道给点颜色,这人就开染坊,遂自顾自地切丝。
一双手忽然抚上他手腕,拇指在他腕骨上刮了刮,丝丝柔柔的,后背靠上一个熟悉的胸膛,清雅柔和的香水味在他鼻尖盘桓。宋挽霜从背后搂着他,脸颊搭在他肩膀上,呼吸的温温热气息浸满锁骨,仿佛腌渍青梅,记忆也随之肆意生长。
宋挽霜一根一根,把他握着菜刀的手掰开。乔默方要侧脸骂人,唇角就被他捉住,像舔一块糖一样,从边缘到糖心儿,一点点把它舔化。但这是人的唇,更加柔软的甜。
“宋——唔、唔——”
宋挽霜一手搂着他腰,一手掌握着他脖颈,掌心微微粗糙的茧,摩擦在他皮肤上,力量,细微的痒,指尖在他发丝中游移,恍若迷失金鱼。
炉子上陶瓷锅的汤冉冉冒气儿,清甜而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