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女据说应该是性感大波浪,红唇妩媚,眼线浓长的红颜祸水。路薇手指攀上镜面,她发丝乌黑如墨,鹿眼中似有水汽蒸腾,桃色樱唇不浓不淡,似不谙世事的小公主。
她弯起唇线,吻上镜中的自己。
两片桃花相贴,鲜妍可人。
“路薇,该化妆了,你洗漱好了吗?”化妆师敲门问道。
“来了。”路薇贴着镜子的手松开,扭开了卫生间的门。
今天是她的大喜日子,她所要做的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接受宾客们对她与新郎婚姻的祝福。
化完妆换好婚纱坐到沙发上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婚车在路薇化完妆不久之后就到了小区门口,此时,伴娘们正堵着门不让新郎和伴郎们进来。
伴郎们不停朝门缝里塞红包,好不容易才撬开了新娘的门。
新郎被簇拥着进来。
男人五官清艳,是的,清艳。
一眼看过去,他似云雾缭绕的仙山里的仙鹤,再细细瞧上几眼,便能发现他的眼是标准的桃花眼,轻轻撩几下眼皮,便是不经意的放电。
阚文清看见路薇之后,整个人电压便突然从几伏加到了几万伏。稍稍翘起的眼尾绮丽,嗓音似天山冰雪融化成春:“薇薇,我来娶你了。”
男人怀里抱着娇嫩的玫瑰花束,他单膝跪在路薇面前:“今早采下的花,赠予我的小公主。”
路薇腼腆地笑了,也不说话,只抬起自己光裸的脚来,意思很是明确。
然而陷入爱情中的男人像个傻子,等伴娘提示了才反应过来:“笨呀,新娘让你找鞋子啊!”
阚文清在屋子里搜寻了半天,都没找到公主的高跟鞋。
“小公主,您的鞋子”布满碎钻的高跟鞋被一只极为好看的手拎起,只不过,不是新郎的手。
男人倚靠在门框上,眼珠竟然是冰蓝色,尤似蓝宝石细细雕成的珍宝,和路薇以前养的那只波斯猫的眼珠极为相似。
“莫总,很荣幸您也来参加我和薇薇的婚礼,还以为你在国外赶不过来了呢。”莫临舟提着的高跟鞋被阚文清温和而又不失强势的力道夺过。
阚文清半跪在路薇裙摆边,抬起女人纤足,用柔和地力道给女人套上了高跟鞋。他垂首在女人脚腕处印上自己的唇,如同童话故事里守护公主的骑士先生。
莫临舟望向路薇带着小皇冠的发顶,大拇指摩挲着食指的指腹:“薇薇请我来做伴郎,我怎敢不来?”
路薇匆匆躲开莫临舟的视线,手指按住阚文清的肩膀:“文清,我们走吧。”
“好。”阚文清转身,让新娘爬上自己的背。
路薇趴在阚文清背上,将下巴埋在他肩窝里,却避不开身后的视线。
当初她跟莫临舟说了,只要他乖乖去国外留学,继承家业,她会在他回来的时候和他交往。
可是,结果却是,他才刚毕业一年,工作还没接手到一半,她就嫁给了别人。
婚礼的事情,路薇没敢通知莫临舟,那天他打电话回来,要求做自己婚礼的伴郎的时候,把她吓得差点没摔了手机。
最终,她还是同意了。
因为莫临舟说:“怎么?我不能做你的新郎,还不准我做你的伴郎吗?”
路薇被阚文清放进婚车里。
他之前背着路薇不方便拿花,所以花束在伴郎手里。
路薇才刚刚坐稳,便对上了莫临舟微微含笑的眼,男人握着花束往她的方向递过来。路薇不敢看他眼底意味不明的笑意,迅速地接过花,急急地带上了车门,这才松了口气。
阚文清从另一边车门上了车,察觉到她的紧张,大掌握住她的手,默默安抚她。
一整天,路薇都担心莫临舟会做出些什么失礼的事情毁了婚礼,毕竟莫临舟以前可是个对什么都不管不顾的性子,他要砸场子,她一点都不会觉得奇怪。
幸好,莫临舟还算安分,除了一直盯着她之外,没有做其它奇怪的事情,只是路薇感觉自己都快被他盯穿了。
特别是在司仪要求新郎新娘喝交杯酒的时候,旁边托着酒杯的正是莫临舟,那个眼神凶恶得像匹狼,路薇都快要怀疑莫临舟在酒里下了毒。
那一口酒,顶着莫临舟的目光,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咽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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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薇此时正在酒店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待会儿要去敬酒,穿婚纱不方便。
旁边的旗袍就是路薇待会儿要换上的衣服。
旗袍是州丝绸的料子,顺滑柔软,艳色的布料被路薇握在手上,衬得她肌肤赛雪。
“咔嚓。”,是房门锁被打开的声音,来人单手握在门把上,冰蓝色的瞳孔里是浓浓的扭曲情绪。
路薇闻声,手指急急捂住即将从胸口掉下去的婚纱抹胸。
“出去!”她急声道。
轻轻一声,房门被带上,莫临舟皮鞋踏在地毯上,响声沉闷,却又一下一下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