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天生一幅懒骨,典型的夜猫子,只是偶尔爱学学怪盗基德偷偷东西,总体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人。可是为什么天上会很没品的一个雷向我劈来!劈死算了,为什么还把我劈到这么一个不知名的朝代,人身地不熟的老子我怎么混啊!TNND!
“走走游游游,不学无术不发愁,逢人且说三分话,老子我呀最风流。”如果你在几百年前看到一个身穿白色T恤,下穿黑色牛仔裤,脚踏一双凉拖鞋看起来脏兮兮的人不要误会是乞丐,那肯定是现在一点也不华丽的本大爷。
话说我从十二岁开始做神偷到现在也有六年了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真是丢死人了,不过还好没有人认识我,可惜本大爷一身如花似玉的皮肤就这样糟蹋了……
天上的一道雷把我劈到这个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国家——炽国,我是不是要感谢一下老天,谢谢你把小女生的穿越梦白白的送给了本大爷,真他妈的让人“兴奋”啊!
大摇大摆的走近当铺,取下手腕上的链子扔给当铺的老板,“这个东西值多少钱?”要不是本大爷没想好以后该干什么打死本大爷也不会来这当铺。
老板拿着我从手上取下的链子,左看看,西瞧瞧,说道:“这链子锁雕刻的十字形东西老朽从来没有见过,而且一环一环相扣做工Jing细少说也值100万两啊!”
“噗。”最终的茶水从嘴里喷了出来,乖乖!我从地摊上买的便宜货到这里尽然成了稀世珍宝!我似乎看到了许多的钞票在向我招手,一咬牙,一跺脚,“老板我当了,死当。”
从当铺提着厚厚的银票走出来,我美滋滋的,心力不足的盘算着要买一个多大的房子,痛痛快快的洗个澡……想着想着就遇到了有人在卖宅子,二话不说——买了!
最让我高兴的是这个宅子里尽然还有天然的温泉,真是美煞我也。
洗完澡的我换上原本宅子里就有的仆人送来的衣服,在铜镜前一站连我自己都愣住了……
在没穿越以前我最爱惜的就是我的一头长发,没想到现在在仔细看看我那乌黑乌黑的长发更加让我爱不释手了,再看看我这张脸还是像以前一样妖娆妩媚,雌雄同体。大大的杏眼有些许向上挑流露万种风情,长长的睫毛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一点樱唇微上扬妖媚绝代,白皙小巧的瓜子脸有一种朦胧的飘渺感,右眼角下那可宛若血一样的泪痣是我整个人看起来犹如绝代的妖孽,这样的长相对于性别为男的我来说是有点让人不习惯,不过有什么的妖孽就妖孽,我才不介意。
既然穿越来了,不出去好好玩玩怎么对得起自己,顺便侦察一下什么地方的宝物最多让已经手痒的本大爷华丽丽的光顾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