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请把表还给我。那可是我来这里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是那个洋人。
李乐笙从口袋里摸出了哪块怀表,金灿灿的,他在怀表的表盘上找到了那个洋人的名字,爱德华。
这种表,应该是在城西的表铺里专门定制的,价格不菲,由此可见意义非凡。
李乐笙摩挲着表盖,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把表扔向了爱德华。
“接着,你的怀表!”
爱德华被吓了一条,猝不及防飞来的怀表砸在了他的胸口。然后落在了他的手中。
“是的,是的,就是它!谢。。。”爱德华本想道谢,但是抬眼一看,还表的正是当初偷表的人,一时间也不知是生气好还是开心好。
“舍得出来了?”陆耀武看向李乐笙,这几日好吃好喝供着,李乐笙似乎胖了一点,又换上了定做的长衫马褂,整个人看上去很神采奕奕的。这几天忙着军务,本来还担心他性子倔,会闹出点什么事来。现在看来,“你倒是和以前一样,从来不会亏待了自己。”
李乐笙的脑袋一下乱了,听他的口气,他们不仅认识,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眯起眼睛,再次端详起了眼前人的面孔,陆耀武,军阀,陆府。。。。。。。
“小五子?”李乐笙不确定的吐出了三个字。
陆耀武的表情立马犹如初春的太阳,和煦得让人沉醉。
“哥,你终于记起我了!”陆耀武的每个毛孔都充斥着莫名的兴奋。他扑上前紧紧抱住李乐笙,那力道仿佛要将他揉碎。
“你,你轻点!”这家伙力气怎么这么大。“你真是小五子?”
“哥,我是。”陆耀武的手再微微颤抖,这五天来,繁忙的军事本就将他压的喘不过气来,李乐笙不记得他这件事,又让他难以入眠。今天好不容易解决完了事情,赶回府里。却没想到给了他这么大一个惊喜。
“怎么一眨眼就这么大只了。”他的记忆中,陆耀武很瘦,皮肤是没有血色的白,话很少,人又很孤僻倔强,但是那双眼睛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
那一年,他刚入那贼窝子,才十五岁。而陆耀武才十岁,辈分算一算却是比他高了一个。他长得瘦小,人人都叫他小五子。但他的身手却是最好的,从来没有失手过。
这个少年,很像他以前认的一个干弟弟,于是他对陆耀武也自然很亲近。虽然这家伙一开始对他爱理不理,还总是想办法整他。但是熟悉后,他发现陆耀武其实是个很好的孩子。不久他们就以兄弟相称。
在贼窝子里一起呆了快三年,陆耀武有一次单独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听别人说,这小子走了运,碰到了走失的亲人,被带回了家乡。那个地方很远很远,即使是马车也要坐上十天半个月。
“当初我还没来得及和哥哥告别,就被带走了。我不肯走,那些人就敲晕了我,醒过来时,已经在另一个地方了。”陆耀武声音有些委屈。“不过我一直听哥哥的话,努力当上了军人。”
李乐笙的回忆也渐渐被挑了起来。他当初曾对陆耀武说,身手那么好,脑子又机灵,不当兵可惜了。没想到一句戏言,陆耀武记了那么久。
“你小子,现在倒是出息了!”李乐笙笑了,摸了摸陆耀武柔软的黑发。记忆中有些熟悉的触感,让李乐笙的笑意更深。
“喂喂喂,你们不要总是忽视我阿。耀,你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哥哥?”爱德华嚷嚷道。
“爱德华先生,在我们这里,还有一种拜把子兄弟,不用一个爹娘生。”李乐笙好心解释道。
“解释那么多做什么?哥哥饿不饿,我带哥哥去吃些东西好不好?”陆耀武拉着李乐笙的手,就往自己的别院带,压根不理会后头直跳脚的爱德华。
晓月看着一只在府里没规没矩的爱德华,掩唇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