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戒严。似是在找一个人,风华画了很多我和叶启阳的画像,贴在城中各处。
找到叶启阳,杀无赦!可用尸体领赏金十万两。找到我,呃……活捉,赏金十万两……黄金。事实证明,还是我比较贵。可惜,不是在意这个的时候,唉,爷被逼得走投无路了,即墨风华,你狠!
“做乞丐的感觉怎么样?”
“呃……不好。”我无语了,做一个乞丐,嗯,人人都嫌弃,当然可以躲避一下不必要的麻烦。
可惜,这味道,真是……够了!我一辈子都不想再闻到了。
“再等几日,我们就出城。”
我愧疚:“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如果我们前几日就离开,你也不会……”
活捉我可以得赏金,可是对于叶启阳,却是……杀无赦!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实在是担心。
叶启阳笑着摸了摸我的头:“枫月,你还信不过我?我无力对抗即墨风华,是我懦弱,可是我还是可以,让我们平安。”
“即墨风华,以后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即墨风华,你就这么固执么?不愿给我们一条生路。
“现在,我们还是出不去。”叶启阳紧锁眉头,本以为,过了几天,即墨风华的悬赏令就会松懈下来,谁知,还是没有机会。
即墨风华竟然发了江湖悬赏令!气的我恨不得拿把刀闯进宫里杀的他片甲不留,气死我了,发了江湖悬赏令,我去,除非即墨风华取消,那么我们就会受天下所有人的通缉?
妹的,我没当过逃犯呢!
“那我们再等等?”我皱眉,能等出什么结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我第一次痛恨封建王朝的专制与霸道。君主说一不二,哪怕他轻轻一句话,就有千万人前拥后赴不计代价为他完成。
可是我们呢?我们就活该被当成取悦君主的玩物?
叶启阳捏捏我的脸:“别生气了,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就当成是一个小小的磨砺吧,不要在意。”
我低头,管他什么即墨风华,只要我们在一起,有什么不好?我红了脸:“我现在是不是有些丢人?”
咳咳,不要误会,鄙人现在没穿那身“性感”的乞丐装,爷现在……穿的女装,咳咳,别提多尴尬了,穿着女装,化着晚上出去都能吓到鬼的妆容,估计没有人会觉得我是男子。毕竟装成乞丐还是男孩子啊,现在的我,见了都让人倒胃口,完全没有昔日的绝代。
泪奔,这是我愿意的嘛?
“丢人?不丢人,谁能比上我的枫月更美呢?”
“呃……”好吧,比我更美的,即墨风华!没办法,确实比我好看。
“呵……其实就这样,一辈子,也无不好。毕竟有你啊。”
我也觉得这样不错,即墨风华又抓不到我们,我们依旧在城中肆意,可是,叶启阳,我期盼安定宁和的生活。而不是,每天活在躲避与逃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