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为什么只带上高虎一人,太后,也就是裴冉的干娘很是不解,但是裴冉解释,怕人多遭人侧目,更不想太过招摇,既然微服私访,自然低调行事才好。
太后苦笑,要说这里一个绝世美少女,一个绝世美男子,还有一个走到哪儿都让人无法忽略的大块头跟在身边,难道就他们三个就不引人注意了?
但在裴冉执意下,太后只好派人暗中保护。
此去不仅仅是去游玩,放饵收网才是主要,于是裴冉早已安排了大量人手在外面暗中接应保护,和在城外的谢玄遥遥呼应。
只是这些事情,裴冉和谢玄并不曾跟他们提起,所以太后有此举动,也是担心他们安全,裴冉也就听之任之了。
出城坐着马车不到一柱香的时间,裴冉便要下来走走。
太后说的没错,当高虎出现在众人面前,就已经够让人诧异的了,随后又看见车里出来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便吸引了更多人的目光,当裴冉从车里钻出后,街道上便有些哄闹了起来。
一路走来,裴冉偶尔问问民生,和路边的百姓,乞丐搭搭话,实则在和自己安插的眼线们摄取消息。
为了使自己更加引人注意,裴冉等不仅衣着华贵的出门,且出手阔绰,可谓是招摇过市。
路边有流氓地痞一类垂怜浔阳郡主和裴冉的美色,几经想上来调戏,但是一看见的他们几人的穿着,一看便是有些有些来头之人,便都有点胆怯,再看他们身后的那个巨型人猿,那比普通人都大了一截的脸和那凶神恶煞的,瞪得跟铜铃般大小的眼睛,就只好隔岸观望,干眼馋了。
从东晋十六国到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男风最为兴盛的时期,军中和乡下还好,尤其像成都这样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男风的兴盛简直到了让人瞪目结舌的地步,其中一大特点,漂亮的男子要比漂亮的女子更受欢迎,文人墨士,通把养娈童当做一件很时髦的事情。
所以,这些个流氓,更多的人是冲着裴冉来的。
裴冉不以为意,但是他的脚,走久了就会酸痛至极,甚至抽筋,必须坐下歇息,所以他们走走停停,累了就到茶馆里喝口清茶。
午时,他们三人在汇宾楼坐下,二楼靠窗,正好看街上来往热闹之景象。
几个人边吃边笑,只听楼梯口上突然一阵喧闹,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只见一个人嗖的钻在了他们的桌子下面,如鸵鸟一般掩住了头,屁股高高的撅在后面,浑身发抖。
诧异间,又见一个少年紧跟其后,一把捉住那人的后衣领,把他从桌子下面生生地拎了出来。
那人就像一只溺了水的小母鸡一般耷拉着脑袋,弓着腿,苦着脸,大张着嘴,气喘吁吁的对那少年说道:“我说小爷,别,别,别追了,东西还你还不行么?”
说罢,从怀里掏出一只口袋,双手递上。
那少年接过口袋,抬起一脚踩在那人的背上,那二十几岁的男人就被这个看来不过是四五岁的少年踩趴在地上,然后双手并用的打开口袋。
“咦?将军,将军,你没事吧将军?”
将军?
裴冉几人同时狐疑的看去,只见那少年从口袋里拿出的赫然是一个,一个一动不动的蛐蛐?
“将军死了,我的将军,你醒醒啊!”那少年拎着一动不动的“将军”的腿儿,快要哭出来的表情。
那被踩在脚下的人一看,脸垮的更厉害了,整张脸皮都在抖:“你——里面居然是一只蛐蛐?我的娘啊!我还以为里面装的是什么金贵的宝贵,居然追着我跑了半个成都城?”
“哼,谁让你偷我的将军,那可是我的宝贝,”那少年把蛐蛐小心翼翼的放在手心,送在那人眼前:“我的将军被你弄死了,你说,怎么办?”
“哈哈哈……”浔阳郡主率先大笑了起来:“原来你是个小偷,唉,我说现在的小偷都混不下了么?居然偷人家小孩子的蛐蛐?”
那人趴在地上,哭丧着脸:“小公子,不就是一只蛐蛐?大不了我赔你得了。”
那少年把蛐蛐小心翼翼的装进口袋:“这可不是一般的蛐蛐,它叫将军,可是本小爷在草丛里守了一天一夜才铺到的,不知为我打赢了多少胜仗,你上哪儿找这么厉害的将军给我,哼,恐怕把你给卖了,也不值,不过——”
那少年话锋一转,那人哭丧着的脸陡然燃气一丝光亮,只听那少年又道:“我要你给将军请棺立碑,像死了自己老爹一样披麻戴孝,再在坟前磕上七七四十九个响头,守坟三日。”
“啊?”那人顿时晕倒在地。
裴冉三人终于忍俊不禁,统统喷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