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老王看不见,字面意思。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妈妈,我们买一本这个书看好不好?”
“好…你看得懂吗?……”
……
渐行渐远的声音在王杰希的耳朵边转淡,他站在书架旁,缓步向桌子那处走去。
显而易见,这里是一家书店。店内的书柜呈半圆形摆放着,开了个口供人进入,整整齐齐的书本安放其中,横架上是一个个小小的分类标签。
王杰希的桌子离书架不远,就在盆栽的右侧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一眼望去就能看见高大的绿色盆栽在玻璃门旁站立着,郁郁葱葱焕发生机一般。
四周只有白鞋摩擦地板的声音,王杰希右手触碰到了墙壁,脚步加快了些。
“汪!”突如其来的狗叫吓了他一跳。热乎而又柔软的感觉从小腿那传来,王杰希愣了愣才反应过来,略微弯腰,右手就轻易地触碰到了软软的鼻子和硬邦邦的皮质物品。
他拽紧了那个皮质物品。
“阿芙。”
王杰希在书台里的椅子上坐下,被称作为“阿芙”的小狗嗷呜一声就跃进了他的怀里,用自己白色的软毛不断蹭着王杰希的脖子。
痒痒的感觉和暖意一起流入四肢,王杰希拍了拍阿芙的脑袋,这才让他停止了躁动。
他伸手抽出了桌上被好几本书压着的黑色笔记本,右手在桌面上四处轻轻拍打,才在鼠标旁发现了水笔的位置。
阿芙在旁边坐着哈气,看着自己的主人拿着笔翻开了笔记本,在上面写起了字。
写出来的字体是端正的,可行列看起来有些歪歪扭扭的,看起来怪异不已,所幸没有重合在一块,还是能看清上面的内容。
“xxxx年x月x日……天气晴……”
暖阳透过玻璃折射在他的白皙面容上,连绒毛都染上了金色,五官中尤其重要的那双眼,却黯淡无光。
*
阿芙是一条大狗狗,算是局里送给王杰希的礼物。
如果王杰希看得见,那他一定会夸赞阿芙的美丽——它的绒毛似雪,双眼乌黑的发亮,虽然体型略大,却不似那些中等身材的凶悍的狗,倒像是娇生惯养的宠物狗。
每个来店里的人都喜欢它,特别是老顾客,来之后走之前总要捋一遍它的毛发。
“叮铃——”
特意挂在门口的风铃随着玻璃门的推动响起,王杰希抬起头熟练得朝那个方向看去,嘴唇微动:“欢迎光临,书全在一楼,二楼是杂物间请勿上去。”
半饷也没听见来人的应声,王杰希撇撇嘴也没理人了,心想估计是个不喜与人相处的人吧。
阿芙在书台底下小憩,风铃声也没能把它吵醒。簌簌的冷风随着开门关门这一动作往书台那吹了一阵,王杰希不禁打了个冷颤,又转身寻找自己的外套。
熟悉的衣料触感从头顶传来,王杰希下意识就接过了某人手上的外套,穿上。
“谢谢。”王杰希猜应该是刚刚进来的哪位顾客帮的忙。
这次又过了半饷,可王杰希依旧没有听到声儿。
王杰希不由得有点慌了,难道……
在王杰希正准备偷偷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的时候,他的右手突然就被抓住了。
“你是谁?想干……”
话还未说完,他的手掌被强制性打开,然后便有痒痒的感觉从掌心传来。
失明的人往往在其他感官上要更为敏感,王杰希告诉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感受了一下,才发现这人在自己手上写了个“口”字。
王杰希似乎有点明白了。
“你说不了话?”
掌心又传来了痒意,这回是一个“√”。
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王杰希知道这人现在应该是站在自己面前,他抬头露出一个微笑,像是在安慰他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书柜在旁边,上面分好了类别,很容易找。”
王杰希将手轻轻抽出,一边说着又低下头,没再理会。
他也同样注意不到来自头顶上的复杂目光。
*
方士谦没想到他还会有见到王杰希的一天。
从五年前的那场案件的追逐中,他早成为了一个“死人”。当年那场爆炸是他命大,仅仅只在他的眉眼处留下了一道疤痕,尽管现在已经褪壳长出了新rou,却也与其他部位的皮肤有些不同。
他从爆炸里死里逃生,托人治疗,又隐姓埋名地过了很久,后来这起案子结案,方士谦这个身份才再次被他使用。
后来他又托人打听,才知道王杰希在那起案子里受了伤,从此退出了警局,再也没回去过。
他却没有想到,王杰希看不见了。
看了眼王杰希脚边的白狗,方士谦抿着唇,目光冷凝。
*
“市中心发生了命案!立马派喻队他们过去!”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