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这世道可能就是如此不公平,有人生来富贵无双,权势滔天,做什么也理所应当,容不得别人拒绝,而有人只能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但大概是心思有了微妙的变化,郑蚁跟在叶嚣身后往前走的时候,并没觉得很抗拒,只是忽然有点走神地想到,叶先生这种性格强势、家世一流、身手也好的OMEGA,当年钟情的ALPHA,会是怎么样一个人呢?
他没怎么关注过商界大佬们的八卦,只是听许一燃提起过,叶嚣曾经有一个非常相爱的伴侣,是前途大好的天策军校生,但因为出任务去世了,叶嚣放不下旧情人,此后再没跟任何人交往过。
能让叶嚣动心,让叶嚣死心塌地的ALPHA……郑蚁觉得自己可能还是见识太浅薄,根本想象不出来。
这太难了。
叶嚣当然不知道身后人在琢磨些什么,他带着郑蚁接连穿过好几道智能筛查系统,最后停在……一面墙前。
仿佛走路走进死胡同,郑蚁看着光秃秃的三面墙壁,不明所以:“叶先生?”
“等着。”叶嚣将手掌贴上了一侧的墙壁,那上面跟着浮出一块虹膜验证屏,审核通过后,从上而下亮起一束光,一个3D玻璃陈列柜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陈列柜里白色的软绒上整整齐齐放着十几把手枪,郑蚁虽然对枪了解一般般,粗略扫过去,也知道其中有几把是世界上都能排到前十的好枪,更别提这其中应该还有他有眼不识的“泰山”。
“这里都是我私人收藏的,你自己挑。”叶嚣道,“替我做事,虽然委屈可能要受一点,但好处也是超乎想象的,我这边事情结束,你今天选的枪,就送给你了。”
“不敢说这些把把都价值连城,但不管哪一个拿出去,都是要被枪支爱好者抢破头的。”
“你自己留着收藏也好,转手卖了也好,我都不管。”
打一棒子给个甜枣,叶大少还是深谙用人之道的。
“……”郑蚁其实很想说,不必这样贵重,但想了想已经因为“不要”被对方怼了两次,还是别再自讨没趣,便仔细看了看,指着其中一把道,“就它吧。”
那是一把红黑灰迷彩条纹外壳的手枪,很小巧,但隐蔽性不太强——毕竟它的颜色还是有些张扬了,可能设计者更多是考虑到收藏观赏价值,才做出了它。
岂料叶嚣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有些复杂,他盯着那把手枪沉默了片刻,问:“为什么?”
“……额,颜色,好看。”叶嚣这么一迟疑,郑蚁顿时有些不好意思,“我毕竟不太懂,这把不行吗?”
其实还有个隐秘的原因,他觉得这枪,像叶嚣。
不平凡,足够抢眼。
“行。”叶嚣的情绪变化似乎只存在了片刻,他很快伸出手,去拿这把枪——原本投射的3D影像,在他的碰触下,直接化为了实体,“只是有点意外,这把枪,是我设计的……样子好看,但好几年了,射程一般,也不算最轻。它是指纹识别,你把手伸过来。”
这是给郑临漪做的。
当初叶嚣说过,自己毕了业,要造一把世上独一无二的手枪给郑临漪,让对方不管去哪儿出任务,都佩着他的枪,就像他一直在身边一样。
那时候的叶大少,还怀揣着十足的浪漫与柔情。
只可惜,他毕了业,学会了高Jing尖的铸造冶炼技术,有了足够强大的资金后盾和研发团队,不管多离谱的设计构想都能努力化为现实时……他想为之造枪的人却不在了。
但叶嚣到底是把枪做出来了,努力集合了当时世界上名枪的优点,甚至花大价钱用了指纹识别功能来提高安全系数,这在国内还属首例,引发了一轮媒体报道。就在大家以为藏剑会把它投入生产,占领市场时,叶嚣出其不意地将其束之高阁,再也没提起来过。
他耗尽心血的,终究只能蒙尘,那些个凡夫俗子,哪能配用他造的枪?
一晃好几年过去,彼时代表着空前革新的作品也被超越,无人记起,直到今天,一个没了记忆,却意外射击准头超群的警官,在一众名枪里……选出了它。
大概是枪也寂寞吧,为杀戮而生在这世上,却至今没有见过血,有负于它的锋芒。
叶嚣将录好指纹的枪放在了郑蚁的掌心,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说了三个字:“善待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