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答应,但我们形成了奇怪的暗中交往的友谊,就是这个有点儿娘的家伙带领我发现了yooooo的新世界,便一心一意想和他一世一双人。
当年太年轻啊,十几岁的年纪,连初体验都没有就想到了几十年后。可能因为太无趣,或是这个**又找到个更帅更有钱的,残忍无情的一脚把我给蹬了。
我懵逼了很长一段时间,再回过神的时候发现自己不爱女人,也不想找男人,心里对他念念不忘。打算舍了脸皮当舔狗,怎么着要把人哄回来,毕竟真心喜欢的和别人不一样,受点儿罪总比心里苦好受。
可是,我找不到他,不知什么原因,他竟然一走了之。他的家人、朋友,都不知道他的去向,我找了很久没找到,大学毕业便心灰意懒回家继承了木匠铺子,做个饿不死、富不了的小手艺人。
十年时光匆匆过,我从帅少年长成了帅青年,同龄人都结婚生子,我连女朋友都没处过一个。
我心里是怨恨的,十年时间就那么白白流逝,有时候想着他可能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翻云覆雨,有时候猜测他结婚生子,享受家庭,我就心如刀绞,看我以后不在他身上找补回来。
首先,得把他养胖点。我真不明白一个年轻健康的现代人怎么会那么瘦,细瘦的腰身、细瘦的四肢,皮肤白的没有血色。
昨晚上完事儿了我抱他去洗澡,轻飘飘的比一筐木头制品重不了多少。浑身冷冰冰的,一定是贫血吧,过去十年到底过的什么日子。
他的身上有很多伤痕,有的像是击打所致,有的很奇怪,我认不出来,更多的是针孔,聚集着在手腕和手肘,不是遭了家暴,就是吸毒了?
要是家暴……谁舍得这么狠。
混账臭小子,一定是吸毒了,你爱好什么不行,怎么能碰那玩意儿,你是想死啊!
我锲而不舍的盘问他,他开始不愿意说,后来承认是治病留下的痕迹,没有干坏事。
他的双眼诚挚而透彻,仰脸望着我十分脆弱可怜,说他一路找来可辛苦了。刚刚做了那么亲密的事,我竟然怀疑他,真不是东西,立刻道了歉,问他是什么病。既然他来找我,我就会负责到底,不管是出力还是出钱,我都尽我所能绝不推辞。
“我没事啦,别忘了我是猫妖,人类的医疗效果有限,只要天天努力修炼,很快就好了。”他贴在我怀里,问:“你不会嫌弃我吧?”
“嫌弃死你了,明天开始一顿多吃半碗饭,晚上再加个宵夜,抱着硌人。”
“哦,”他挺不高兴的,嘀嘀咕咕,“还不是因为给你生猫……”
臭小子,果然还是揍一揍吧。
嘴里叫嚣大声,实际我从没动过他一个指头,他天天当我的小跟班,时间长了,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我的小弟,换座位时,班主任把他放到我的身边,在他失踪前,我们一直是同桌。
他英语很好,念课文特别好听,还会背英文诗,上晚自习无聊了,他就小声背给我听。长段长段的我都听不懂,当时觉得烦死了,这人怎么这么爱炫耀。多亏了他在我耳边聒噪,我的英文听力直线上升。
他的地理也不错,方向感奇好,我也不差,因为对徒步旅行感兴趣,我俩常常拿着地图对比大神的纪录片一一印证,发现两人的兴趣点出奇的一致。
他早餐爱吃卤rou面配甜豆花,说是咸甜搭配十分开胃。恰好巷尾有一家开了十几年的早餐店,这两样都有,我想带他出去吃。他赖床了,抱着猫缩在被窝里不出来,说孩子还没醒,他要陪着孩子睡。
睁眼说瞎话,锅盖头的分明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出来溜达了。
好吧,孩子是我们爱的结晶,他照顾孩子我照顾他,我们是个完整的家。我独自来到巷口,让老板给我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