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顾南,可他把我甩了。】
一
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碰酒,故人都说什么酒消愁,把酒相言何为不欢,美酒佳酿之类,在现在已经灌下好几杯的我来看,实在是可笑至极。
“消他妈的愁,佳你妹的酿!”我低声咒骂着,眼睛酸涩的要命,不知道是第一次碰酒颇为不适还是怎样,喉咙发疼,滚烫的焦灼令我十分难受。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酒吧里各色男女,声音此起彼伏,嘈杂的,**的,不带一丝遮掩悉数撞进了耳朵,让我更加烦躁。
一杯一杯又一杯,叮铃咣当的玻璃相互碰撞,昏暗交错的旖旎灯光下,我这个伤情人视线迷离,我控制不住自己接连举杯的双手,也不想再控制,该死的懦弱逃避,可我无能为力。
我进来酒吧都这么长时间了,居然也没任何人来扫我的兴,说不上什么感受,不想控制的思绪胡乱飞起。
这酒,真烈。
疼得我张口发不出一点声音,似乎已经灼烧了声带,一声低吼,一声哀嚎,却无半分动静。
酒Jing剥夺了我身为身体主人最后的一点对rou体的控制权,四肢瘫软下去,手里的玻璃杯应声落地。
“哐当——”一声,倒是十分响亮。
摔得连它妈都不认识了吧。
啊,我犯病了吧,一个玻璃杯哪来什么爹娘血亲。“哈,呵——”我轻声冷笑,带着十足的嘲讽意味。
是继续发病嘲讽那“亲妈不认”的粉身碎骨的玻璃娃娃,还是嘲讽嘲讽七年眼瞎落得今日下场的自己?
我分不清,什么当局者迷,什么旁观者清,分得清怎样,分不清又怎样?明白又改变不了半分,该痛还痛,该止不住的血窟窿还是要流。
玻璃碎片散了一地,这玻璃渣却也反着昏暗的光,徒增几分光亮。不知道是不是胡思乱想,我居然觉得也没那么灰暗了,心口居然敞亮了一点。
我盯着地上的片片光亮,发呆,抑或沉思,想什么呢?我自己都决定不了,连思想自由都丧失,全权托给了烈酒。
这半个肚子的酒Jing倒是没争没抢,极其一致的选了顾南,那个人渣。
呵,喝完酒,生理上的难受反胃也就算了,还夹杂着愈来愈重的心理厌恶。
真是倒霉的时候哪里都是不如意的东西。
烈酒也不愧为烈酒,才恍惚了一会儿,就把我拽进了光怪陆离的空间里。
二.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在高三。
那是个人人都忙成狗的一年,我学习稳在年级前十,也在平日里乐得清闲。我家境也勉强算得上殷实,那时候我并不需要为了一两分而淹死在高考大海里,虽然我也淹不死就是了。
都说富家子弟的人生是不自由的,大摡十富九伤那种?但我长到现在也没体会过什么硬凑的小时青梅竹马,大时嫁进你家的常见豪门Cao作,我现在身家清白的连我自己有时都诧异,真的是清白到连一纸婚约都没有哦!
那时候,我也没那么多好奇心问我爸妈,我爸妈也忙得没工夫搭理我。但也不是那种忙到跟守了“活寡”一样的常年四处无人,偶尔会有两个人双双出差,其实都是他们两个想公费度蜜月而已。
每回如此,他们公司上下都心如明镜,谁也没胆子对老板指指点点啊,我也就心里暗暗吐槽几句也没了下文。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