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室门外,陆晓风木然地坐着,已经过去很多天了,每天的功课就是过来陪伴他,隔着这一面墙。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两个人,可以静静地回想从前相处的日子。
要说陆晓风最后悔的,就是在那场世纪婚礼上,跟程炎闹脾气。
只不过看到程炎给别人手写贺卡,心里就吃醋,提前离开婚礼现场。那天程炎以为他的失踪和林哥有关,方寸大乱,跟随手镯里的GPS发疯地找人。当时全城堵车,他靠双腿一路奔跑,冲到洗浴中心里,又和工作人员打了一架,才让人把柜子撬开拿到了那个手镯。当然这些都是在程炎住进重症监护室之后,陆晓风通过别人的叙述得知。
至于吃醋的原因也很没道理,程炎并不是只给别人写贺卡,不为陆晓风写东西。
那篇陆晓风熬夜完成的两千字季度规划,在他睡着之后,程炎帮忙做了校正和修改。陆晓风家里没有打印机,他就用那么漂亮规整的字体直接手抄了一份放在桌上。
后来余秘书还吃味地说,自己刚跟着程炎时也不擅长公文写作,怎么没有同等待遇。
“他直接甩给我,叫我再写这种公文的时候,不要出现任何日常用语,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自己学会Jing简。整个人凶巴巴的。”
追溯得再遥远一点,陆晓风读书时被罚抄的作业,也都是程炎一笔一划替他完成的。
都是因为程炎对他太好了,他习以为常,根本没有当作一回事。大半夜的陆晓风说想吃哪条街上的烧烤,程炎就会说:“我开车去买回来。”
陆晓风笑他,你是我的男朋友,又不是外卖小哥,我才不舍得折腾你。
程炎喜欢给陆晓风买这买那,每次陆晓风问你怎么又买啊?程炎就会说这种颜色的陆晓风还没有集齐嘛!
而程炎自己并不追求金钱方面的享受。
陆晓风说:“用我妈妈的话,这叫猪窠里修不了萝卜种。”
程炎一本正经地纠正:“是狗窝。”
陆晓风说他是狗,喜欢拿他开玩笑,他从来不生气,总是笑笑地揉着陆晓风的头。陆晓风令他的公司损失大量资金,他却只说了一句“我保你。”他从背后揽住陆晓风,诉说着两个人的未来,想要一起去香港定居,再也不回来。
他是一个拿一朵装点餐盘的小花就能哄好的人。
他在陆晓风的面前屡屡流泪,害怕被抛弃时是这样;听到陆晓风说“我爱你”三个字,反应也是这样。
陆晓风问过程炎,为什么要把风云科技名下的公益基金会全权交给自己?不会是因为这个肥差容易出纰漏,怕再来一个挪用公款的人吧?
“我没想那么多,”程炎抚摸着陆晓风的头发,“就是想着要给你找个事情做。”
他又对陆晓风温声细语地说:“我不是什么时候都满脑子算计,也有单纯想要为了你这么做的一刻。”
陆晓风在梦里看到别人告诉他程炎被送进医院抢救时的样子。他的手从担架上垂下来,手臂有条很长的口子,失血过多变得惨白,血仍不停地滴落到地板上。他的眼睛闭着,被凌乱的头发遮住,似乎再也睁不开了。
甚至梦见自己来到墓园,天下着雨,陆晓风在他的坟前驻足了很久,为他献上一束白色的鲜花。
在他出事后,才知道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他明明只喜欢白色玫瑰,却说喜欢陆晓风送的粉色玫瑰。
他爱他,从来没有恨过他。在那个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时,才慢慢感觉到的——我是如此地爱他。
从和他认识的时候开始,那就是一个孤高冷傲的人,仿佛和世界格格不入。这么多年,他把陆晓风当成唯一走进心里的那个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人。自己却没有好好关心过他,为什么要一次次吵架,不肯做出一点让步,为什么对他那么地苛刻,为什么不多给他一些信任和安全感,当得知真相的时候,却都已经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攻:我觉得我还能活
&&&&&&&&&&&&&&&&&&&&&&&&第109章 流浪狗上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医院的保洁员等来了换班同事,两个阿姨唠了几句家常,有一个留意到不寻常,问道:“那个小伙子昨天也没来吗?”
“是啊,好几天探视时间都没来。”
“在这住了超过三天还没转到普通病房的,最后都接回家准备办后事啦,估计是知道等下去也没指望。”
“这你可就说错了,这里头的,”竖起手指头做了个噤声手势,“做完手术挺成功,本来能转普通病房,人有个后妈可强悍非要继续住这儿,怕有个好歹什么的,家里不差那一天八千块钱。”
听起来啼笑皆非,起头的阿姨啧了声:“我天天劝那小伙子想开点,他多伤心啊!”
邱天他们来到ICU时空空如也,一问,患者已经搬去了另一栋楼。
他们到了楼下,撞见有个人穿着病号服拿着鸟笼,一瘸一拐地在遛鸟,可不是程执行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