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机;将那犬堆心血扔到地上残酷地焚烧。
“你干什么蠢事!”夏绿慌忙扑上前击,顾不得灼人的热气,将整只手探入火中,抢救被焦黑迅逮吞噬的稿纸。
她虽然不情愿他过于沉迷写作,但这本稿子,这本丢脸的稿子,说什么她也舍不得呀。
“绿你的手”秦风脱下身上衬衫扑灭窜起的火苗,总算救回了佳人的玉掌。“你怎么这么傻呀这么傻”一把抱起她奔往厨房,冲水的时候,他不断呢喃,似乎忘了傻瓜应该是他自己才对。
“可惜,稿子烧掉了一半。”夏绿无所谓手上的伤痛,恋恋不舍地看着那半黑半白的纸张。
“管它,烧了就娆了。”
“不过”夏绿突如其来顽皮地一笑“我可以帮你修补好。”
“咦?”“因为,”她指指自己的脑袋“我记得它,所有的文字,我都记下来了。”
“呃?”
“等等,我来背给你听,”她敛了气息,静静叙述“应该是这样开头的吧,‘她有一头不算美丽的长发,她叫绿,这个名字像一片叶子,夏天的叶子,清爽宜人。从小,周围的人都不断问我是否爱他们,我的母亲、我的女友、我的朋友和我的狗,只有她,从来没问过我。甚至,她对我态度恶劣,有时大声斥责,有时恶拳相向。但是,我最爱的人,却始终是她我记得对吧?嗯?你从哪里抄来这种肉麻的句子?”
“绿绿,你——”秦风十分吃惊。
“很奇怪对不对?我能背下来。”她嘴角诡笑地翘了翘“因为本人别的本事没有,死记硬背却是超拿手的,从前考新闻史,只要开一个晚上的夜车,就能拿九十五分以上喔!”
她投有告诉他,从前他写的剧本,只要看过,她都能默背,还有那些离别日子在报上看到关于他的花边新闻,她也朗一一熟记于心。所以,这些年,他的生活起居、他的习惯、他的一点一滴,她都知晓,存在脑子里,知道他平安,她会觉得安心。
“绿”秦风像是受了感动,眼睛里闪现出正常男人该有的神色,恢复了昔日俊朗的风采,覆身而下,给夏绿唇上一记甜美的轻啄。
“你想做什么坏事?”夏绿看到了他特殊的神色,感觉到他今晚的亲热跟以往有所不同。
“这是做坏事吗?”秦风的嗓音仍是呆呆的“我看到电视上的男人和女人经常这样。”
“这么快就学会了?”她搂住他的脖子取笑。
“唔绿绿,我一直看不太懂,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什么?”他灼热的吻放过了唇,沿着粉颈一路往下,印下红红紫紫的痕。
久未品尝的激情迅速罩住了她,电流交会中,她紧紧抓住身上厚实的躯体,双脚轻踢,吐露忘却尘世的娇呼。这这个傻瓜,他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绿,嫁我,嫁我。”低哑的声音气息紊乱的传来。
“嗯。”她狂乱地点了点头。虽然神志涣散,但她知道自己在回答什么。凡是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愿意嫁给-个一无所有的傻瓜,然而,她却欣悦地点头,可见,跟傻子住得久了,那分痴呆,像是也被传染了吧,呵
情敌相见,本来应该分外眼红。然而,眼前的情景却并非如此,街角某间小小咖啡馆里,三个昔日剑拔弩张的女人,表情倒还算平和。
“喜帖!喜帖!”邱明妍挥舞着手中的大红喜字“夏姐,郑姐;来来来,一人一张,到时记得要赏脸喔!”
那日在超级市场偶遇后,夏绿忘了,邱明妍倒没有食言,居然真的定了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约了她连同郑傲雪见面。
夏绿接过红帖,礼貌的浅笑。此刻,再次面对邱明妍,已无从前的胆战心惊,大概,风的求婚,使她心中顿添无限勇气。以往的种种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才是风选定的妻。呵“妻”好久远的名誉,仿佛幽兰的淡香,让人心悦、心安。
而邱明妍钓到名门公子,自然要在众人面前炫耀一番,何况,坐在桌边的两个女人,是她最想炫耀的对象。她的确爱过秦风,许久以前,那个男人的外表、才华、魔鬼般的气质、不羁的个性,让她不得不爱。但她自认是聪明的女人,即使再爱,对方心有所属,她也会知难而退。如今,迈入豪门的脚已踏进一只,不切实际的爱情还有什么好值得留恋的?充其量,借着发帖子的机会,让情敌们观赏观赏她的幸福,填补那分不甘的心。
至于郑傲雪,这几年来事业愈发如日中天,光是广告收入,就赚了几千万,年底还有到好莱坞拍片的机会。一个女人,成绩骄傲至此,谈不谈恋爱也就无所谓了。她不会羡摹邱明妍——钱不是自己的,有什么值得羡慕;也不让自己羡慕夏绿——秦风那个没定性的家伙,跟了他,整日疑神疑鬼,迟早要得心脏病,罢了,罢了,再爱也罢了,她对自己说。
于是,三个女人,各自揣着自己的微小的幸福,坐在一起,和颜悦色。
“明妍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到哪家美容院做的保养?”郑傲雪纤纤玉指在空中划了划对方艳丽的脸庞“快把地址告诉夏小姐,估计她近期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