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盛向安和一个女孩儿神情呆滞跪坐在地上,膝盖边是一片黑红的,辨不清是水是泥的污浊ye体时,他想,这份庆幸都到头了。
他俯下身,盛赞还没告诉我,齐璨和他说了什麽,这些话也许不太好,所以他闹了别扭,在车上也不肯理我,可他答应过会告诉我,是他自己答应过的。
陶宋去捧他的脸,想掰开他的嘴巴听他说话。
不是要说吗,说吧,现在说。说要继续和我在一起也好,说讨厌我,像小时候那样在门缝里看我故意摔坏东西耍心眼也好,只要说一句。说呀,快说呀。
他的耳朵贴在盛赞shi润的嘴唇上,被人拉开时,还有黏连的触感。
像那天晚上的口红,颜色也像,他捻着指尖发笑,把这份鲜红的口脂涂满嘴唇。
尖锐的鸣叫和人群的嘈杂,还有吴遇仓皇的拉扯,都使他没能听盛赞说成半个字,他也说不了了,他昏迷着。
而风是凉的,像刀刮在脸上,一道口子显出来,乌黑的血直往下淌,汇到嘴角,和脑袋顶上掉下的尖刀碰在一起,触上舌苔,那味道竟然是甜的。至于光呢,明明红着,却发冷,但它没有风那麽锋利,只是磨着眼珠子,得把筋脉割下来。
陶宋见着盛赞被人送进那阵红光里,他们走得干脆毫不留恋,仿佛再也不会出来。
他一时之间失去方向,因此在混沌中发现摸着墙蹒跚而来的盛向安时,意志沉沦下去,一种灵魂出窍般的迷蒙感让他漂浮着迎上去,他看不清这张涕泪交错的少年面孔,满目只有红色,血的红色,叫他一把撕开。
——陶宋一脚踹在盛向安的胸口,看他像浮萍似的轻飘飘,落到地上却发出沉重的坠地声,紧接着小腹一击,后背一击,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他却喊不出声,只能被迫地忍受着。
后来的吴遇匆忙上前,在陶宋用力的一脚即将踩下时拦腰把他抱开,他暴喝:“陶宋!”
陶宋听不见,他的声音似乎也浮着,在问:“我好早之前就说过,让你离盛赞远一点的。”盛向安让汗糊住眼睛,却能看见陶宋低下头来,脸颊沾着血,嘴唇残红,用气声问他:“是不是?”
“我说过让你离他远一点的。”
他的眼里要淌出血来,偏偏这麽平静,像在说着同自己并不相关的话题。
时间多快多怪呀,一切都乱了,新的一年却也跟着到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被一棍爆头的阿赞哥哥(困了,写得迷迷糊糊的,爆字数了。以及,可以骂任何人,除作者以外(,,?? . ??,,)
第二十六章
每个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个节点,或早或晚,或巧或猝不及防。
陶宋的人生节点——不太妙——它在一阵耀眼的灯光和刺耳的刹车声中降临。初秋的雨天,他直挺卧在傲慢Yin沉的穹顶之下,被雨水抽击的面部如同溃堤的洪流,一点一点融化了,冲走了。他想着那个女人挣扎着死去的模样,浑身一个抽搐,在陌生男人的怀里晕了过去。
意识沉浮着,等他再醒来,才知道自己高烧三天,烧得意识全无,却咬着牙连胡话都不肯说。
这麽固执的小孩,以后要吃苦头的。一个阿姨,也是厨娘,给他舀着汤说。
他不肯喝,怕有脏东西,刚开始还想爬下床逃跑,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儿,但总归要走,这里并不是他能呆的地方。可后来他就不想了,一个高大的男人进来,他下意识往后躲,他觉得这个人像头熊,他不惧怕,但也绝不喜欢。
当这个男人想给他喂汤时,他防卫抬手,没有拒绝,而是怯怯地说:“是烫的。”
是的,他妥协了。
他当着男人和厨娘的面,断断续续地喝完了那碗汤,抽着鼻子卧下,像迷路羔羊似的露出忐忑不安的神情,让那人看破,他摸摸他的额头,声音低沉:“我姓盛,叫盛长青。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安心睡吧。”
他听话闭上眼睛,呼吸由急促转为平稳,手紧攥着被角不放。
没过多久,门合上的声音传来,一阵动静后,四周寂然无声,他慢慢睁开眼睛,手松开,下了床。
窗帘外的风景让风雨破坏,显得有些颓败,他静静审视着这片未知土地,脸上胆怯畏缩的神情早已化作云烟,像蛇蜕去死皮,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
陶一蓓把他丢出门之前小声附在他耳边:“去西粤路,要跑,那里会有人接你,你跟他走,以后跟着他。”
他还捧着摔了一半的蛋糕盒子,被她一推,那丑陋的半个也最终掉下来,让房檐坠落的雨滴一撞,化开,粘稠得像呕吐物。他躲在巷子口看见陶一蓓像一只麻袋,被拽着头发拎出来,她的脚悬空离地,衣服只剩一半,人一跌,和那半只蛋糕一个下场。
他看完了,才想起跑。
跑步太累了,陶宋不喜欢。那条陶一蓓告诉他的路仿佛没有尽头,他凭着记忆埋头直冲,路上跌了不知多少跤,摔得浑身皱巴,背后像有一只野狗在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