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嘴唇有点颤抖。”
“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
※ 改编自原著此案的第一句话,以及《Ghost》的中译名是《人鬼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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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中的案子改编自《魔鬼之足》与《临终的侦探》
PS,为了改编需要,文中女配角的姓氏与原著不同,改成了《魔鬼之足》里另一个女配角(管家太太)的姓氏。
五 Wrath/愤怒(上)
那是九月下旬的某个周末,他们乘火车去康沃尔。天气已然转凉,午后下起小雨,晕shi沿途青郁连绵的原野。
“天气预报总是没个准。”John凝视着窗外景色,觉得这场面简直熟悉极了,不同的是自己身边除了那个抱着手机上网的咨询侦探之外再没有别的人。
“你出门前更了博客。”
“为了告诉大伙儿我这几天不在lun敦,所以就不更博客了。”
“你姐让你给她买个‘有本地特色的锡制烟缸’做纪念品。”
“她说她已经戒烟了,以及……”John回身从室友手中抢过电话,瞄了一眼打开的网页,正是自己的博客无疑,“你告诉她我们去哪儿了?”
“为什么不?”Sherlock挑了下眉,“康沃尔是旅游胜地,不是什么充满危险的穷山辟岭,看不出有任何隐瞒的必要。”
“上帝……”John把手机扔还给同居人,在心中嘀咕了一句:不,大侦探,那句话的重点不是“去哪儿”,而是“我们”。
时机,John是指,对于现实人来说时机相当重要——Sherlock Holmes是个永远不会在“对的”时机说话的人,反方向考虑,你也永远不知道哪分哪刻对他而言才算是“对的”时机。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恰是当时地与另一个人更进一步?当需要把此句中的“另一个人”替换成“Sherlock Holmes”时,答案恐怕只有四个字:永无此际。
“嗨,来接个吻如何?”
“哦,我想我手中的死蝙蝠不能等待一个吻那么久,它已经在尖叫着‘快来解剖我’了。”
——为了避免这样的惨剧当真发生,John认为自己首先要做的,是让那家伙远离他的显微镜和培养皿,远离最近出现在冰箱里的死蝙蝠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立在客厅一角的木人偶,远离所有习以为常的“小实验”与谋杀案,远离贝克街221B。
感谢老天眷顾凡人——以及Sherlock在个人网站上发表冷门研究报告的无聊嗜好——就在John计划着一场短途旅行的同时,演绎法网站上出现了一个新留言,留言者是某所著名院校语言学研究中心的办公室主任:
“Mr. Holmes,您所撰写的那篇有关科尼什语与迦勒底语相似性的论文给予了我们很深的启迪,故此我谨代表我校诚邀您出席于本月二十五日举办的相关主题论坛研讨会,如您有意莅临,官方邀请函将不日寄予府上,敬盼回复。”
有意思,John扫视了一下随留言简短附注的研讨会行程,不禁引用了同居人的口头禅。
鉴于康沃尔郡与科尼什语之间的历史渊源,研讨会选在特鲁罗的酒店举办实不令人惊讶——没错,其实Sherlock那些无聊冗长的报告至少还有一个读者,尽管John只在失眠时才读它们——但那可是康沃尔,风景怡人的度假胜地,John的意思是,没有什么比这个机会更绝妙了。
“感谢邀请,他会去——John,这是什么意思?”Sherlock直到晚餐后才发现自己网站上的新留言,以及留言下的新回复,转头对正在看报纸的室友挑起眉。
“字面意思,你会去。”
“为什么?”
“Sherlock,我们认识多久了?”John在翻阅报纸的间歇朝同居人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想想看,这还是头一回有人愿意在没发生一起倒霉的案子时看到你,这就是为什么你会去。”
于是他们现在坐在一列开往康沃尔郡的火车上,伴随着Harry刚刚奉上的,一成不变的祝福:
Get A room,boys!LOL
John得承认,他的姐姐终于说对了一次。
他们于下午五时左右抵达彭赞斯,吃了顿挺不错的便餐,又转乘出租车去往附近那个著名的,“悬崖上的剧院”。
小雨已经停了,车子沿着海边公路疾驶,远处行将沉没的太阳毫不吝啬地散发着最后的余晖,排挤开厚密的云层,将海平线渲染成一条橙金色的缎带。
“彭赞斯的海盗,”Sherlock窝在后座上煞风景地抱怨道,“无聊至极,真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看的。”
“我以为你喜欢古典歌剧。”
“不包括这部。”
“那就是你喜欢海盗——别否认,S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