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咋舌,“你和叶行之是同僚?”
“差不多是,我和他很熟。”
她埋头吃面。
端起面碗喝汤时,慢慢眨了眨眼睛。
再放下碗后,她敛起脸上的笑,清嗓子问道:
“我和叶行之成亲时,你随了多少份子钱?”
穿官服的男人笑出声来。
他说:“为何问这个?”
“你把我送回去,能到叶府的账房支三两银。”
“所以?”
“我家的银子也太好挣了,亏。”
她站起来,拿好青花瓷,把钱付了,说道:“你走吧,我不需要你送,你就告诉我叶府怎么走,我一个人走去就是。”
“没事,我不要你们家的三两银,就让我送你好了。”
她摇头道:“不好。叶府既然有约在先,我就不能坏了规矩。你把我送去,又不要银子,我要是再走丢,别人也不好意思要那三两银子,久而久之,就没人帮我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那不如这样,我想了个办法能让你那三两银子不白拿。”
穿官服的男人笑意盎然道:“说说看。”
“你把我背回去,出过力,再拿银子,就不算白拿。”
那男人怔了怔,背过身,弯下腰。
“来。”
她爬在他的背上,把耳朵贴在他肩膀上,问道:“你成亲了吗?”
“嗯。”
“多久了?”
“半年了。”
“家住哪?”
“四方街西三道。”
“你姓叶吧?”
“是。”
“你家夫人叫什么?”
“花不沾。”
“唉哟,巧了,和我同名啊!”
两个人笑作一团。
叶行之问道:“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吃面的时候。”
“这次怎么想起的?”
“这男人长的眼熟,像是天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瞧见的那种眼熟。”花不沾说,“阿走,又是急匆匆跑出来找我的吧?”
“你出府超过一个多时辰了,下次带上人,别一个人乱走。”
花不沾说:“哎,街坊邻居都认识,不用了。”
她不喜自己上街时,有人跟着。
叶行之笑着摇头:“那是你这一年来,忘事的次数太多,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你了。”
花不沾笑了起来:“那可不,三两银呢,就你大方,官饷哪里有那么多?还给人三两银。”
“少了怕别人捡了你,就不送了……”
建元二十六年,云州岚城。
可能是回到叶行之身边,□□逸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花不沾多年未犯的老毛病,又开始了。
花不沾隔一阵时间就忘一次。
叶行之说到做到,扯了一根长布条,一端系在自己手上,一端缝在花不沾衣袖上,再打上死结。
这次不管她忘了什么,自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不会再丢了。
揽月楼有一口茶先生常驻,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每次忘事,花不沾抬起手,看到自己手腕上打上死结的布条,再看看周围的这家酒楼,就会自觉把自己当作给酒楼老板干活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叶行之想,挺好,也算是妇唱夫随了。
不过,有时候,她热情过头,对着熟客乱招呼,也挺恼人的。
就像现在这样。
“唉哟,快瞧瞧,进来一对金童玉女,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又美又俊,二位吃点什么?”
拾京笑道:“阿娘,你又忘了?”
花不沾听到有人叫她娘,震惊不已:“唉哟?!你是我儿子?”
南柳点头:“可不吗?你看看,都长这么大了。”
“唉哟,我儿子还成婚了?姑娘你是他夫人吧?”
南柳顺着她话,笑接:“对,不然也不会牵着他手呀,我俩成婚都三年了。”
“有孩子了吗?”
南柳微微摇头。
拾京回答:“正在努力。”
南柳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花不沾也傻笑,回头冲着布条的另一头大喊:“掌柜的!我儿子来了,上好酒好菜,能给便宜点算吗?!”
叶行之无奈长叹,说道:“花莫忘,他们来不算钱。”
拾京提醒她:“阿娘,那是叶阿叔,你的夫君。”
花不沾愣了一愣,唉哟一声,咧开嘴笑了:“我还正愁没机会勾搭他呢!好,好,好,原来我早就下手了啊!甚好!”
叶行之笑拽布条,把她拖了回来,让他专心干活,顺便塞了块糕点给她。
“好吃的,好吃,这味道熟悉,怪不得你也熟悉。”
“我之前还想说来着,我对你的熟悉,起码是早晚睁眼闭眼躺一张床的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