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晨没有说出最后一句,不过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都懂的。
顾笙骁摇摇头,把一个袋子放在盛晨桌子上,低低笑了声,道:“都不是,我今天只是个送快递的,喏,这些东西都是那些孩子亲手做的,他们让我一定要亲手给你。”
“嗯,放在那吧。”
盛晨看起来对这些东西不是很感兴趣的样子,神色淡淡看不出情绪变化。
等顾笙骁走了,盛晨确定门关好,才把那个袋子拿出来,往里瞅了眼。
里面有小孩做的手工装饰品,有手工烤的曲奇,还有几朵晒干的鲜花。
盛晨把东西都倒出来,看到里面还夹有一封信。
她拆开信封。
信是慧安写给她的,虽然盛晨不明白为什么慧安有她的手机号还要写信。
信的内容不长,只有几句话。
“盛小姐,‘花开堪折直须折,莫等花落空折枝’,我算出你最近几月会有红鸾星动,你的正宫桃花已经出现,要记得把握机会,不留遗憾。”
盛晨把信折好,嗤笑一声。
哪有什么红鸾星动,正宫桃花开了她也能给掐灭了!遗憾是什么?她从小到大,就没有遗憾的事,只有无能的人才会有遗憾的事。
今天盛晨依旧在办公室里加班,下班的时候碰到顾笙骁,他也刚下班。
“一起吃个饭?”他问。
“不了,”盛谨摇头,“我回家吃。”
她要回家陪儿子吃饭。
而另一边,盛谨在楼下遛狗,萨摩耶一到小区的公园像脱肛的野马,要不是有狗绳拉着,恐怕早就跑得没影。
小区的治安很好,只要盛谨不出小区大门,秦姨还是很放心他一个小孩在楼下遛狗的,
盛谨被大汪拉着走,他用力扯紧狗绳,“大汪,你别跑那么快!”
小区里遛狗遛猫的人很多,不过大多是成人在遛,像盛谨这种大狗和小孩的组合,绝对是独一份。
大汪被养得极好,毛色纯净茂密,也比普通萨摩耶高大,盛谨和它并排走,只高出那么四五十厘米。
盛谨本身长得非常好看,五官Jing致漂亮,甩了普通孩子几条街,双颊带着婴儿肥,眼睛的轮廓初具桃花眼的特征,眼珠子跟葡萄似的乌黑圆亮,遛了几圈,百分之八十的女性都想和他搭话。
“那谁家的孩子长得这么好看。”
“不知道,应该是新搬来的。”
“好想把他抱回家养!”
盛谨遛狗的时候听到这句,默默走远了些——现在的女人,还会抢小孩,真可怕。
盛谨遛狗遛到湖边,冬天湖边比较冷,人比较少。
湖边的空气清新又带着冰凉的水汽,阳城的初冬风很大,大汪的毛迎风飘舞。
盛谨被风吹得抖了下,大汪扯着他往凉亭那边跑,拉都拉不住。
“大汪,你过那边干嘛?!哎哎哎别跑那么快啊我跟不上!”
宋明予听到声音回头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小孩被条萨摩耶拖着走,小孩的力气小扯不住大狗,有可能会在跑动的时候摔倒,宋明予在他路过他身旁的时候帮忙拉住那条萨摩耶。
宋明予揉揉大汪的狗头让他乖乖听话,再转头看那个孩子,发现还是个熟人。
“盛谨?”
盛谨也没想到遛个狗也能碰上宋明予。
他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上。
宋明予觉得这孩子真可爱,他柔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我们前几天见过面的。”
盛谨睁着眼睛说瞎话,“不记得。”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澄净透明,一点也不像撒谎的样子。
宋明予信以为真,蹲下来和他平视:“我是你姐姐的高中同学,现在住你家楼上,你生日的时候我还给你送过礼物。”
看着盛谨跟盛晨非常相似的脸,宋明予平时板着的脸缓和下来,就连一向冷冽的眼神此刻都带着都温柔,嘴角带笑。
颜值高的人做出这种表情一般很难让人讨厌起来。
然而盛谨不是一般的人,第一,他是男的;第二,他前世长得比宋明予帅多了!所以,该讨厌还是要继续讨厌。
“那天送我礼物的人太多了,我不太记得了,不过再看看你的脸好像有点眼熟。”
“叔叔,你是不是姓王?”
宋明予扯扯嘴角:“……不是,我姓宋。”
“哦,”盛谨拍拍屁股坐起来,拉着大汪的狗绳,“宋叔叔,我该回家了,再见。”
一步,两步……盛谨忽地走不动了,大汪就那么赖在地上,他人小力气小,扯不动大汪。
盛谨回头,好像看到大汪眼里的得意。
盛谨:……
“你走不走?不走我就把你丢在这!”
不让它走的时候跟脱肛的野马一样狂飙,现在让它走又赖在地上不肯走,嗨呀好气!
宋明予觉得眼前的场景莫名地好笑,他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