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离开我好不好,张哲,再忍一阵子好不好,张哲。我真的会回到你身边的,有一天,我真的会回到你身边的!
接下来,是长时间的啜泣,我就一直握著手机,听张先生在电话里哭,哭的特别伤心。
说不清这一刻是什麽感觉,感动吗?愤怒吗?或是麻木?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像是被抢走,换成江超的声音,张哲,你在哪儿呢?你来看看他吧,他喝太多了,我根本拦不住。
我在老家呢,没法儿回去,你给鸡米打电话吧,让鸡米把他领回家,他的事儿,跟我没有关系,你替我跟他说,我们两个,彻底断了,就这样吧。
挂掉电话,才发现眼睛shi了,发誓再不为这个人哭,还是没能做到……算了,就当是最後的祭奠,如同人死一样。
下床,走到窗前,看窗外夜景。记得小时候,每到夏天,最喜欢听楼下的蝉鸣,那麽热闹,好像一场演出,永远都不会谢幕。如今,蝉鸣依旧,怎麽却找不到,当初的那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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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与宝泰约在网吧门口见面,太阳很好,宝泰无名指上的戒指,有些晃眼。
结婚了,冲我苦笑。
与上次在这里见面,神色迥然。
很困扰,半夜不睡,在网上跟一群陌生人诉苦,有人与我说,结婚,是一个男人要负的责任,没办法的事。
去他妈逼的责任,说到底,只是无路可走而已。
愤怒又无奈的眼神,看著我,我一脸淡然,不做回应。
一开始,以为像我这样的人,极少数,根本就是变态,久了,特别是在网上,发现这样的人好多,结婚归结婚,玩归玩,不影响,就把跟男人搞当兴趣爱好,有人给我建议。
张哲,你说对一个人的爱,能只当作兴趣爱好吗?讽不讽刺?
爱,或者爱好,也许在纯真时,还懂得区分,如今,反而没法盲目做出判断。有时候,对一个人的爱,难道不就是爱好?相比於爱,爱好反而是更轻而易举,可以随意放弃的事。
带你去个地方。突然,拉起我的手,往街对面走。
下意识甩开,跟在後面,在我从小生活过的这个小城,习惯了戴上面具,毕竟离开後,要承受流言的是两位无辜老人。
没多久,走到一家宾馆门口,红梅宾馆,很俗气的名字,门脸装潢是小县城特有的山寨式豪华。
这家宾馆的老板,四十多岁,圈里人,偶尔组织聚会,在网上征集周边地区的gay,约好一个日子,开间大房,十几个人一起玩,玩够了,散,各过各的生活,像什麽都没发生一样。
没忍住好奇,来过一次,真吓人,那些男人,老老少少,饥渴的要命,我衣服一脱,几个人一起来吃我鸡巴,差点没咬下来,哪还有什麽快感。
你说,要同性恋就是干这种事,男人跟男人之间就只有这种恶心的刺激,我宁愿当一个正常人,起码干净。
盯著红梅宾馆的招牌,眼前是宝泰描述的画面,在GV中才能见到的桥段,就这样不间断地在这座小城重复上演,想想,竟觉心酸。
同性恋,自古便有,只是从来没有哪本书里记载,到底同性恋,该过怎样生活,如何相爱,如何自处。哪个谁不是在痛苦中摸索著,试图找到一条出路,然後在半途,乱了方向。
手机震动,王洪军发来微信,问,干嘛呢?想见你。
与宝泰告别,山脚下,见到王洪军。
几日葬礼折腾,一脸倦态,看起来,让人心疼。
挺对不起nainai的。两个人沿著山路向上,突然,这样感叹一句。
从上大学,就很少回来,不是不想,是不敢。老太太嘴里念叨著抱重孙子,想我毕了业就结婚。
那时候,跟之前那个男孩爱的正热,怎麽可能结婚。
差一点冲动地跟家里人说,我和一个男的好上了,我要跟他过一辈子。幸好没说,让我nainai带著期望离开,总比绝望好些。
休息一会儿吧。拉著王洪军的胳膊,在路边找块大石头坐下。下午三点多,小城的人要麽在聊家常,要麽在打麻将,山上几乎无人。
转过头,看山上某处,与张先生最喜欢去的地方,突然觉得好远,如今体力,肯定撑不上去。
时光与人生,真是不可逆呀,我们谁也没办法重温任何一件往事,就算地点,人物再还原,时间,也永远还原不来。
并未睡好,接过张先生电话之後,脑子里总在想他那句,再等等,我就会回到你身边了。听起来那麽奇怪。
难道当初离开,迫不得已,鸡米用什麽手段要挟?个中细节,的确有些突然。只是,离开就是离开,再迫不得已,又如何?我们,真的还能像什麽都没发生一样回到过去?
凌晨两点,忍不住发微信问江超,人回去了吗?没事儿吧。
江超回,弄到我家,已经睡了。张哲,你心真狠。
是我心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