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笑道:“很Jing神嘛。”说着俯下身去贴了下他的唇:“来么?”
他以为他都这么主动了,敖钦肯定把持不住,没想到敖钦竟然绯红着耳根,低垂着眼帘拒绝了!
又!拒!绝!了!
说什么还没适应他们的身份转换,请他再给他一点儿时间。
然后就跑到卫生间和他的神之右手卿卿我我去了!
这他妈是宁肯疼爱他的右手也不肯疼爱他这个新婚妻子的节奏吗?
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
更过分的是,接下来的几天,任凭他怎么死命撩花样撩,哪怕敖钦回回都被他撩得面红耳赤狼狈不堪,但却回回都如同柳下惠附体,对他客客气气以礼相待,就好像他是他的亲叔叔一样!
早知道他这辈子都不告诉他真实身份,让他一辈子做个糊涂龙算了!
更更更过分的是,这一个星期他每天忙着上演技课忙着琢磨剧本,晚上回家差不多都在十点以后了,可是敖钦竟然天天都比他更晚!每次他都快睡着了才回来,每次身上都带着扑鼻的沐浴露的味道,这一晚他竟然还迷迷糊糊地闻到了隐约的香水味儿。
大概为了避免被他强撩,敖钦这两天都睡得比他晚,起得比他早,孟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空了,他丧丧地把脸埋在敖钦睡过的枕头里,打了个哈欠,下一秒猛地睁开眼睛——
不是他做梦!真的有香水味儿!
孟谟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心中警铃大作——敖钦不会是真的在外面有人了吧?!
他匆匆洗漱了一下,随便套了件衣服就要冲去找敖钦,可是一开门就发现助理举着一只胳膊,正打算摁门铃,看到他开门出来连忙笑着说:“孟哥,明天录真人秀,今天上午十点四十飞西安……我来帮你收拾行李。”
孟谟:“……”
都说谈恋爱会让人变傻……还真是。
他竟然差点儿把这么重要的事儿都忘了!
第64章 大胃王
与私人感情相比, 还是工作更重要。
孟谟把助理让进来,从衣帽间底下拖出行李箱——满的,他愣了一下,打开一看,行李箱里内衣、外衣、零食、常备药、护肤品……分门别类放得满满当当,完全没有可以挑剔的余地。
助理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瞅见他意外的表情, 真心感叹道:“敖总对你可真好!”
孟谟笑了笑,没说话。
在这种小事情上,敖钦倒还从始至终无可挑剔。
就算这几天敖钦每天晚上都半夜才回来, 天不亮就走了,他主动求欢也每每拒绝,可就算是这样,地板也总是一尘不染、他随手乱丢的衣服也总是会带着淡淡洗衣ye的味道飘在阳台上、冰箱和暖水瓶总是满的, 半夜醒来,床头柜上的保温杯里一定有温热适口的水, 早上起床,干净的衣服一定已经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了,等他洗漱完出来,厨房的餐桌上一定已经摆好了早餐, 要是他起晚了、晾凉了也没关系,保温桶里还有一份儿,午餐和晚餐也会有人准时送过去,就连那群树袋熊Jing也开始加班了——加班费算五倍, 就为了他能随时吃上新鲜的噩梦。
孟谟心想,他是误会了吧,一定是误会了……可是新婚燕尔的,老公天天深更半夜才回来,身上还带着香水儿味儿,他又不是圣人,这种情况下不胡思乱想是在是太难了啊。
他胡思乱想了一路,傍晚节目组开会也有些心不在焉的,晚上捧着手机躺在酒店的床上滚来滚去、滚来滚去——
之前他录节目的时候,敖钦几乎每天晚上都给他打电话、发信息,偶尔关个机必然有夺命连环call加短信轰炸,还曾经因为吃他和常向的飞醋抛下工作千里迢迢跑去哈尔滨找他……可是现在呢?现在呢?
整整一个晚上了,敖钦别说一个电话了,就连一条短信都没有!
他之前上网看贴子,曾经看过不少有关爱情和婚姻的毒鸡汤,什么老公婚前婚后仿佛两个人啊,什么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啊,什么七年之痒啊……可人家怎么说也过了七年啊,他这才刚结婚三天!
三天就变成这样了,那三个月呢?三年呢?三十年呢?三百年呢?三千年呢?
简直不敢想!
孟谟一晚上没睡好,心情又郁闷得不行,这种时候,唯有香喷喷、热腾腾的食物能抚慰他冷冰冰的心灵啊,所以三天的节目录下来,孟谟话没说几句,就顾着埋头猛吃了……什么羊rou泡馍、rou夹馍、臊子面、rou丸胡辣汤……两三口扒拉一碗,又香又辣又够味儿,吃得那叫一个痛快淋漓。
第三天最后一个环节是和大胃王竞赛吃陕西凉皮,节目组准备了满满一大桌子的凉皮,足足有上百碗,大胃王一人VS所有嘉宾,哪一方吃得更多,哪一方获胜。
这个大胃王在国内相当有名,曾经创下过一口气吃五十三碗凉皮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平均到六个嘉宾头上一人也得吃九碗才能赢……普通人就是饿着肚子也很难一口气吃九碗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