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提前给拿走了,见面分一半,金世杰决定一会儿一定要厚着脸皮上,唔,要不要在脸上抹点泥巴,脸皮不够厚怎么办?
尚天突然抓着他的手道:“射剑气!”
“……”
两人生火吃着尚天指挥,金世杰动手捕猎的兔子,一个抹果酱,一个铺叶子,气氛还不错,金世杰觉得现在这种时候可以套套敌人的话,“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天是你的姓吗?”
尚天似笑非笑看了他一眼,道:“嗯。”
“嗯是什么意思?是你的姓是天,还是你叫嗯,天嗯?好奇怪的名字,谁给你起的。”
“我姓天,叫天尚。”
金世杰:“真是……有创意。”
尚天睨着他:“你和传闻中的不大一样。”
这是他第二次提到这个问题,一次可以说是原主的个人魅力,两次就怎么想怎么蹊跷了。金世杰瞬间绷直脊背,“这年头,传言多半不可信,你没见到我之前是不是没想到我是这样平易近人的人?”
尚天定定看了他半晌,才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他的话。
危机解除,金世杰立即满血复活,“你看是吧,传言传着传着就变成了谣言。所以说要眼见为实,我这样玉树临风,风流潇洒,有钱多金,有才有貌的潇洒美少年被人嫉妒是很正常的,我相信你,心中一定有自己的判断。”
尚天看着他,突然意味不明的笑了,他轻声说了一句话,金世杰咧开的嘴角突然像被冻住似的,整个人也僵在了原地。
尚天说的是,魂师有一种秘术,叫夺魂。
夺魂,就像修仙小说里的夺舍一样,不过在《金帝》的设定里有这个能力的只有魂师。无论是帮别人夺魂还是帮自己寻找新身体都要耗费魂师三分之一生命,也就是说只有活着的魂师才能施展这种秘法,而且很有可能用一次就会死。
金世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天尚看破了他这个冒牌货,没想到瞒过了爹娘,倒让个外人给看出来了,真是怎么想怎么憋闷。
“不行!”金大少爷一跃而起,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二十一世纪新鲜宅男不能就这么被敌人打倒。
尚天褪下红色里衣,原本应光滑白皙的肌肤因一些诡异扭曲的线条而显得格外狰狞,尚天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脸上满是厌恶,诡异线条似乎察觉到他的情绪,逐渐向中间汇聚,慢慢凝聚成一张狰狞丑恶的脸,五官在凹凸不平的肌肤下存在感薄弱,只有一张咧到耳根的大嘴看起来和这张丑陋面孔十分相似。
‘面孔’桀桀怪笑:“小娃娃,你要是乖乖听我的话,何必要受这种苦?”
尚天脸色发白,汗水不要钱似的往下淌,却仍硬撑着站着,他知道自己一旦倒下,便可能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小娃娃,爷爷只是要你一半的身体,你想想那些老怪物,要是遇见你这么可口的娃娃,不早就把你吃的连渣都不剩了,怎么还会这么好心耐着性子和你好好说?”
金世杰在外面看的心惊胆战又激动非常,哼!让你惦记我漂亮娘,还敢吓小爷,现在也有人治你来了,活该!不过那个看不见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听就是夺魂遇到硬骨头,或者是找的魂师太逊,只能被身体的主人压制在体内,晚上才能出来作威作福。要侵占人家的身体还说自己好心,狗咬狗,他正好看大戏。
屋内,尚天单手扶墙,汗水顺着脸颊流经锁骨,滴到地上,他声音极轻却很坚定,他说:“做梦!”
“桀桀!气死爷爷了!要不是看在你这娃子根子好,爷爷怎会和你废这许多话!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就别怪我了!”
好!金世杰在外面喝彩,狗咬狗最好的结局是什么?必须是同归于尽,渔翁得利啊!哈哈哈哈!
“谁?!”
两声怒喝从同一人身上传来。
“糟!太开心笑出声了。”
金世杰转身欲脚底抹油行金蝉脱壳之计,尚天兵贵神速如神兵天降。
金世杰打哈哈道:“今晚上的月亮不错啊,你也出来赏月啊?咦?你身上的哪个是刺青吧?这个图案真是……有想法。”
老怪物在尚天的脑海里催促:“快,小娃娃,杀了他!”
没了来自身体内部的折磨,尚天终于能说出完整的话来,嘴角一勾道:“你还活着,我怎么忍心杀别人呢?”
第6章
老怪物沉默了三秒,突然暴怒:“兔崽子!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吃里扒外!什么叫大敌当前!被人发现我们谁都活不了!”
尚天笑道:“你一直住我的,吃我的,却总想抢夺我的身体,这就叫吃里扒外,被你抢到身体的控制权我必死无疑,这就是大敌当前。至于被人发现,被当做怪物杀死,这样也很好不是吗”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被折磨这么久,不是没想过解脱,只是缺少实现的勇气,他还没过过一天人上人的日子,虽然每一天都是提心吊胆,随时都要准备跑路,但他不甘心。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