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很长的话。
安珩也不急,迎着他的目光耐心等待霍淦的回答。
霍淦这人其实天生骨子里就带着硬气,以前皮肤黑的时候,硬气更浓,整个人往你面前一站,也不说话,光是那气势就唬人,管你是不是一身反骨,搁他面前,他都能给你掰正咯。如今,男人皮肤白了,面部线条柔和了许多,好像顽石经过了打磨,更加通透了。不变的,还是那一双黑幽幽的眸子,像是装着一汪深潭的水,平静得都不起波浪。
就好比现在,她给他求婚,可是他除了最开始的愣怔,现在便这么噙着一抹笑看她。
搭在男人肩上的手慢慢下滑,最后垂到身体两侧,安珩刚想往后退一步,便只觉得腰间发紧,一个温热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把她整个人往前面一送,两个身躯骤然贴紧,空气蹭的一下,变热了。
“干嘛啊,不同意就算了,别想对我使用美男计就糊弄过去。”安珩整个人几乎贴在霍淦的胸前,说话的时候有小动作,手指不老实的捻着霍淦的衣服料子玩。
“阿珩,我知道你怎么想的。”
他能不知道吗?他的姑娘嘴上没直接和他说,但是心里却自己筹划好了,一条给她自己,也是给他的路。
霍淦接着说下去:“你想让我安心,想让我没这么多心理负担,想给这一切找一个理所当然的理由,可是,这不对。”
完全不对,他的姑娘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他不需要安心,也不要这么多理由,更不需要他的姑娘委屈自己来成全他,不需要,他霍淦不需要。
霍淦目光渐深,里面散着光,他看她,又近了几分,呼吸浅浅可闻,他说:“阿珩,我的女人我要捧上天的,谁都不能委屈了她,就算是我,也不行。”
男人的下巴压上她的前额,轻轻地吻她的发,额头,眉心,鼻尖,最后是嘴唇。
一个浅浅地吻,却已经将安珩的心烧得滚烫。
刚对霍淦有好感的那会儿安珩想过,这样的一个男人抱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床上说情话是一个怎么画面,她想了很久,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来。
如果是她的前男友秦天,一般会买一整个后备箱的玫瑰花,开车开到她的家门口或者当着俱乐部的所有人,拿着扩音喇叭大吼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可是一转眼,这个老鼠就会耐不住寂寞,打一个地洞到隔壁,去捏隔壁母老鼠的翘tun了。
她的前前男友,一个法国人,浪漫到腋毛都可以开出狗尾巴花,胸毛都可以随时比心的男人,一般来说,他首先会用一种小动物攻克女孩子的防线,从头到脚展示自己的爱心,等到对方放下防备的时候,他会体贴入微,面面俱到,温柔的跟马赛三月的阳光一样,可是,这么温柔的男人也会为了一只仓鼠变身泼妇,和她对骂三天三夜,至此,安珩落下了看到宠物就避而远之的习惯,所以,每次看到木棠棠家里的两条傻狗,安珩都恨不得一脚给踹飞了去,奈何傻狗太傻,每次见到她尾巴摇成了三百六十度托马斯旋转。
还有她年少不懂事交往过的小男孩,热血方刚的年纪,会为了示爱,叫上三两个哥们,三更半夜在宿舍楼下大喊:安珩,某某爱你,你愿意爱他吗?
当然不愿意,安珩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喊楼的表白方式,打扰其他同学不说,破坏校园治安不讲,单单就是论这种方式,看似浪漫无比,其实是把女生逼到一个死胡同,女生无路可退,最后只能迎面而上。
大家只关心这场闹剧的男主角成功不成功,没人关心女孩子愿意不愿意。成了吧,大家欢呼鼓掌说祝有情人终成眷属,不成吧,就有人小声议论了,看吧,一定是这个女生嫌弃男生太丑了,所以不答应。
看,这就是现实。
扯掉了外面那层虚伪的浪漫的外衣,现实的嘴脸就是这么的让人觉得恶心。
所以,安珩觉得,年轻嘛,冲动,有想法,喜欢冒险,一腔热血砍了头颅也洒不完,但是呢,你要是真的在这个年纪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要想着轰轰烈烈的去让全世界知道你的爱情,而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办法让她知道,在同一个时空里,有另外一个人以相同的频率在思着她,念着她,想着她。
因为爱情始终都是两个人的事,多了谁也不行。
霍淦最后吻到动情,他动情的时候,最喜欢摩挲着她的耳根,轻轻啃咬她脖子内侧的细嫩的rou,舌尖游走,直到把那里弄成了粉红色才肯罢休。
每每这个时候,安珩就被折磨得不行,她半推半就,不想让他靠近,又渴望他的温度,内心矛盾至极,看在霍淦眼里成了欲拒还迎,却又深得他心,手掌扶住安珩的腰,狠狠地贴向自己,温软与冷硬相撞,一下子就撞出了满天的火树银花。
男人在她耳边重重地喘气,“阿珩,我这辈子只会结一次婚,我不想太草率。你的心意我懂,但是我不想委屈了你,所以,再等一等好不好?等到我可以给你一个安心。”
安珩的腰被他的手掌握着,隔着薄薄的一层衣料都能感受到男人身体的火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