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拉人家来吃路边摊吧。”
阿呆这次没再说话,自顾自吃了一只小龙虾,过了好久才说,“林小雪啊,亏你还成天给别人指导感情问题,在我看来,你还真是不会谈恋爱。”
之后有人不小心撞到了我们的桌子,我的筷子掉在地上,阿呆起身去给我又拿了一双过来,而后这个话题就被有意无意地留在了这里,不尴不尬。
吃完饭回到家,我一个人靠在沙发里望着天花板,脑子里回响得都是阿呆的那句“你还真是不会谈恋爱”。
我不会谈恋爱吗?当年每到毛裤的生日,我提前两个月就开始想着要送他什么礼物;他去上选修课,忽然下起雨来,我会拿着伞从宿舍赶来在教学楼门口等着接他;他和朋友出去吃饭,他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喝多了,我会泡好一杯醒酒茶抱在怀里,去他宿舍门口傻傻站着等他回来;每次我们不管因为什么吵架,他总是扭头就走,然后我一个人在后面使劲追;有一次两人正逛着街,不知道说起什么吵了起来,他明明知道我没带手机没带钱包,他也能立刻扭头就走跳上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我一个人走了一个多小时走回学校,等我回到宿舍,想着他肯定会着急的,于是赶忙拿起手机,上面居然没有一个未接电话,没有一个未读短信,即便如此,还是我先把电话给他打过去,说刚才大家都在气头上,明天见面再好好谈谈吧……
闺蜜甲曾经说你就算死在街上了,毛裤也不会管你的。
闺蜜乙曾经说我看你是中降头了,他横看竖看也不是个值得你这么做的人。
至于毒舌阿丙,则是毫不留情得说,你和这么个娘们儿谈恋爱,你把大老爷们儿该干的事儿全做了,以后你俩结婚了,是不是他来负责生孩子?
所以,也许阿呆说得对,我的确不会谈恋爱。一场本末倒置的恋爱,让我耗尽了所有真心,然后再也对所谓的“男朋友”提不起任何兴趣,潜意识在不断地告诉我,与其浪费时间和Jing力去经营一段感情,还不如看看书,自我升值一下让人有安全感。毕竟投入的感情再多,也有可能是竹篮打水,最终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我忽然想起曾经在微博上看到一副漫画,画上有一个人,拥抱了一个仙人掌,那人被刺扎的浑身是血的抹着眼泪离开,可下一个人过来,就微笑着拥抱了这颗已经没有了刺的仙人掌。
那时候看到这幅漫画,心里真挺酸楚,总觉得我就是第一个拥抱仙人掌的人,义无反顾。在和毛裤分手的时候,我甚至想过,经过这段感情,毛裤会不会已经学会了真心待人,学会了懂得珍惜,也许,他对待他以后的女朋友,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那天,我在日记里只写下了一句话——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可是,今天听到阿呆这么说,我忽然在想,如果我真的是那个带着满身刺离开的人,那么,那么下一个想要拥抱我的人,会不会同样被我刺伤?尽管我身上的刺都根本不属于我自己。
这是这么久以来,我第一次认认真真,从这样的角度思考这个问题,不去考虑自己是不是很痛很不值得,不去考虑后来是谁有幸拥抱了那个没有刺的仙人掌,而是开始考虑,自己这一身刺,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辗转反侧,脑子里全是这些年的经历,想把它们梳理梳理,最终却越理越乱。像是有一筐各种颜色的毛线球,我想把它们认认真真地依照好坏贵贱分门别类,可最终让我搅得一团糟,几乎被乱成一团的线给缠死。
不过这纠结痛苦的一晚,也并非毫无收获,起码我认清楚一点,那就是毛裤给我的刺,我可以没本事把它们拔下来丢掉,但却不能用它们再刺伤别人。
因为最起码,李先生是无辜的。
于是在迷迷糊糊睡了一个多小时后,我就起床,洗了个澡,然后收拾房子,买菜做饭,吃过午饭之后认认真真地准备晚上的广播,等到快五点的时候,我准备出门,我要去接李先生下班,然后一起吃饭,逛街,完了我去电台上班。
这是我第一次在去见他之前认真悉心打扮,我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化妆,梳头,挑衣服。最终穿着一身浅蓝色的连衣裙,踩着银色细带的中跟凉鞋,拎着一个银色小包出了门,哦对,顺便一提,我放下了马尾,用卷发棒卷了一个波浪,然后难得地梳了一个公主头。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李先生的公司门口等他下班,他的公司在一栋写字楼里,楼很高,有着时尚的玻璃外墙,而楼下却是两旁种满高大梧桐的老式街道。一新一旧,竟也看起来如此和谐。
我站在一棵很粗的梧桐树后,看着夕阳透过茂密的枝叶零零碎碎地洒在地上,微风轻抚,地面碎裂的光斑仿佛舞蹈的Jing灵。
我其实是个很怕等人的人,因为等待的过程总能将孤单放大,可此刻我站在这里,看着眼前的景色,却一点都不觉得孤单。
我忽然想起李先生每次站在电台门口接我下班时的样子,没有漫天的阳光,只有午夜的黑暗,没有洒在地上的温暖夕阳,只有一站孤零零的路灯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