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地盯著自己,手忙脚乱地将被子拉得更高按得更紧,那副如临大敌的慌张模样,沈慕情不自觉地心中一软,长眉轻扬,眯起眼睛,神情甚是轻松愉悦,耸耸肩,口气调侃:
“好了,遮什麽遮,昨晚你喝醉了,人是我带回这儿来的,衣服是我帮你换的,澡是我帮你洗的,身子也是我帮你擦干净的。所以你的身子,能看的不能看的,全都被我看光了。”
“……”薛霏霏眨著眼睛,拼命地想为什麽听到这里她都还没有昏过去……
小说里这种情况女方不是早就昏了吗!!!
救命TAT……她一个人承受不来……
落座床边,沈慕情倒没有像薛霏霏担心害怕的那样,动手动脚,饿狼扑食什麽的,他只是深深看了她半晌,忽然莞尔:“你想骂我耍流氓吗?”
他这麽问,趁著薛霏霏未能反应过来的的空当,不给她任何申辩反驳的机会,近乎蛮横地单方面宣布:“我只是提早行使了我的权力,让你习惯而已。毕竟这样的日子,以後,我们还要过很久。”
顿了顿,声音沈沈,一字一句,“一、辈、子。”
“……”薛霏霏傻了,“哈……哈???”
她觉得自己有一点晕,可能酒还没醒。
沈慕情目如点漆,宛如墨迹晕开又深又浓,眼底是一片星辰辽阔,风起云涌。
徐徐地长吐口气,他霸道而又孩子气地直接命令:“薛霏霏,虽然下面的这一句话,我以後肯定不止对你说一次,可是我要你记住,今天,是我对你说的第一次。”
他停下来,微微一笑。一张俊脸恍若盛光逡巡,那笑容绚烂几乎晃花了薛霏霏酒酣正浓,醉到深处的眼睛:
“女人,这辈子,我看上你了。”
第十五章
直到过完元宵,二月初,秦深和薛霏霏才陆续回到学校。
霏霏和程诺在这一个多月里用QQ培养出来了相当深厚的革命友谊,彻底成为了闺中密友,知心知己,一见面,那叫一个如胶似漆难分难舍,把沈慕情搞得相当抓狂,故而每次看见程诺,一张俊脸都比以前绷得更紧,显得更黑了。
程诺从霏霏那儿得知今年的一月十三日,是秦深二十六岁的生日。
他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给秦深送一份礼物。
那是一本书,弗雷泽的《Golden Bough》,一部震撼学界的人类学学术著作。
程诺活到现在,还没有过送人礼物的经验,在网上查了好久,看得他眼花缭乱。
送男生礼物的条条框框实在是太多了,他原本打算送的每一样东西,原来背後都蕴含著某个特殊的意义。
送围巾代表我永远爱你,送水杯代表一辈子,送钱包代表我希望能永远陪在你身旁,送皮带代表要拴住你一辈子,送手表代表我会珍惜我们之间的分分秒秒……
这都什麽乱七八糟的……程诺越看越怕,心惊rou跳,最终选择了最保守的书籍。
决定送书以後,具体送什麽书,则是薛霏霏帮著他出谋划策,最终敲定的。
“我有两个学文的朋友,一个研究比较文学一个深造社会学,都说《金枝》是他们那个领域里一本堪称里程碑似的学术巨著。既然秦师兄那麽喜欢文学,那你就干脆送他这个吧,砖头书,厚著呢,要自己买可贵了。”
这是霏霏给程诺的建议,程诺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乖乖听从了。
拿到书後,程诺首先Jing心包装了一番,又自制了一枚书签,还写了一张“祝生日快乐”的小纸条价夹进内页。
二月四号秦深一回来,他双手奉上,有些忐忑,有些羞涩,又有些期待地送给了他。
令程诺大为吃惊完全没有想到的是,秦深竟然也给他带了礼物,新年礼物。
那是一盆可爱娇弱的含羞草。程诺指尖还没碰上,这小东西就害羞地掩住了身体,不让人瞧。
“原来你也有礼物送给我啊,这样我们算不算是心有灵犀?”秦深微笑著将手里的盆栽递给程诺,“来,给你。”
程诺小心翼翼地双手接过,仿佛对待世间至宝般呵护疼惜。
“谢、谢谢……”他开心得都有点语无lun次了,仰起小脸,一双黑白分明的小鹿眼睛在镜片背後一闪一闪,柔软温润,亮晶晶的,“为什麽……要送我这个?”
微微发红的脸庞闪耀著璀璨夺目的喜悦,淡淡的绯色一路蔓延至白皙的脖颈,两颊粉扑扑水灵灵,像一颗刚刚洗过的水蜜桃,鲜嫩多汁,乖巧得简直让人恨不得想咬上一口。
秦深垂著头深深看了程诺一会儿,神色有些复杂,眼珠深黑,似是正极力隐忍著什麽。
直到把程诺都看得脚都软了,生怕自己问错了话,秦深才莞尔一笑,久违地伸出手,摸了摸他在这两个月里他一直有些想念的程诺的小脑袋,毛茸茸软绵绵的触感让他享受地眯起眼睛,心情微微有些好,双唇轻启,揶揄地说,“因为,你跟他很像啊。”
程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