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离开。”
他是真心爱昆曲,所以每次提到就全是赞美之词:“等过了十五,牡丹亭还会去三四线城市巡演,你想演的话,就跟着去锻炼锻炼。”
苏括问说:“师弟去了以后演什么角色呢?”
“先让他在旁边看看,知道大戏整场唱下来是什么流程,至于唱,以后再说,他功力还浅。”
肖遥点点头,苏括就笑了,说:“我当初也是这么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说起从前,沈星之就很感慨,说:“那时候我还活跃在舞台上,对你的关心就不够多,让你跟着戏团跑了两年多,想起来就觉得可惜。如今时间多了,你师弟就不能再这样了,”他说着看向肖遥:“你跟着跑一个月,等三月份的时候,我就让你上台试试戏。”
肖遥笑着点点头,以茶代酒敬了沈星之一杯,说:“我一定尽我努力,不叫师父失望。”
沈星之说:“当初觉得你学戏的心不纯,所以磨了那么久才收你。其实我当初一见你就看好你,扮相好,身骨也好,嗓子更是没的说。好好努力,争取跟你师兄一样唱出个名堂来……最好比我们俩都强。”
这里说的“我们俩”,自然指的就是他和苏括两个。苏括便笑了笑,垂下头喝茶。
沈星之其实是一个比较有责任感的梨园大师了,他的目标就是能给日渐没落的南城昆曲界培养出一个人才来,苏括虽然好,却也有限,更别说超越他了。沈星之觉得他自己其实都差了点火候,心里很是遗憾。肖遥还年轻,作为他的关门弟子,算是他最后的希望了。
“你们俩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就是我最大的愿望了。”沈星之最后说。
他们三个人边吃边聊,从七点多一直吃到晚上九点多,快散场的时候,周海权发了信息过来,问:“吃完了么?要不要去接你?”
肖遥便回了一句:“不用,等会我师父送我。”
沈星之是开了车来的,先送了苏括,然后又去送肖遥。等到送到小区门口,肖遥下车之前,就把自己的礼物给了沈星之:“在巴黎的时候买的。”
沈星之很高兴地收了,说:“以后不要再买这些东西了,你有出息,师父比收到什么都高兴。”
肖遥站在路边,目送沈星之的车子离开以后,这才往小区走,刚走了两步,手机就响了一下,他掏出来看了一下,又是周海权发过来的信息:“喝酒了么?”
“没有。我已经快到家了,你呢?在干嘛?”
他拿着手机,一边往前走,周海权回说:“我去找你怎么样,想你了。”
肖遥就笑了,踩着夜色,走的很是轻快:“都这么晚了。”
“都这么久没见你了。”
“才一天。”
“见个面吧,咱们争取每天都能见一面。”
这话说的肖遥都有些心动了,便说:“那你过来吧。”
他看了看时间,才十点。
不算太晚。
结果这信息发出去以后,身后忽然有车灯闪了两下,他愣了一下,回头看过去,就看见路边停着的一辆车,开了大灯照着他。他眯着眼睛看了一下,忽然就笑了,转身朝那辆车走了过去。
“来都来了,还给我发短信。”肖遥一边走一边说。
车灯便暗了,周海权打开车门,从里头出来,笑着看他。肖遥走到他跟前,问:“来多久了?”
“半小时了。”周海权说。
肖遥闻到了淡淡的酒味,便问说:“你喝酒了?”
“嗯。”周海权说着就弯腰从车里抱了个东西出来,肖遥一看,竟然是一捧花。
他又惊喜又不好意思,周海权递给他说:“刚才路过花店,突然想给你买这个。”
肖遥左右看了看,这才接到手里:“浪费。”
“除了我妈,还没给别人送过花呢。”周海权说:“不知道送什么,问了花店的老板娘,说这个不错,怎么样,喜欢么?”
送的是蓝色妖姬,淡淡的香味飘进鼻子里,肖遥抱着闻了一下,说:“嗯,喜欢。”
何止是喜欢,他真的好高兴啊。
真的很奇怪,这不是他头一次收到花,以前也常收到周海荣或者其他男人的花,火红的玫瑰,芬芳的百合,他那时候最大的感触其实都是窘迫,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却收到男人的花,被人看见了,好尴尬。
但他此刻心里却好喜悦啊,说不出来的激动,羞涩,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谈恋爱的女人都那么喜欢男朋友送花给她们了,原来真的好开心,觉得又浪漫,又感动。
他要把这些花插到花瓶里,他要上网好好搜一搜,看怎么样才能让这些花开的久一些。
“该送红玫瑰。”周海权忽然说。
“蓝色的也好看。”肖遥说。
周海权还是该送红玫瑰,他本来觉得红玫瑰太俗了,他想送的特别一点,但就这么看的话,他还是觉得蓝玫瑰不如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