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了,我认识不少出版社的人,帮你宣传包装一下,卖出去吧。”
出书是每个作者的梦想,一般写小说的人要是听到宋丞轩这句话保准很开心,但是林哈不一样。他的目标不是出书,而是要让更多的人看他的小说,认同他写东西东西,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支失落的神话传说,还有一个名叫巴尔的神。
可是他的小说现在免费都没有多少人看,书籍的印刷费、纸张费又一年比一年高,这要是走了出版路线,估计也就只能放在书店冷门区的角落里,千年难得一次被人拿出来翻动一下。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现在的小说口味偏重,这样的书籍就算打着外国神话故事的招牌,文化局也不会通过审核吧。
想到这一层层的关系,林哈就只好撒谎道,“其实……我现在还在没正事开始。我觉得我还需要查一下资料,构思一下剧情什么的。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才开始……等我写完了,我会告诉你的。”
“这样啊。”宋丞轩低下头思考,眼眸半垂片刻之后嘴角划开一道很淡的微笑,“这样听起来好像也不是很忙,还是去试个镜吧。”
呃……怎么又绕回来了。
若说这次让林哈去演戏,舅妈是带着点私心的话,表哥就完全是为了林哈好了。
综艺节目的摄影方式和影视片的摄影方式终究是有一点差异的,别人在电视上看到的效果远远比不上宋丞轩在节目现场看到的那么有震撼力。
他到公司上班的年限虽然也不是很长,但是能和他有所深交的,即使不是当红的一二线明星,那也得是在演艺圈摸爬滚打了多年的老戏骨。看过那么多的明星,有了那么多的对比,宋丞轩可以很确定的说,林哈那突如其来的一下,无论从入戏速度还是表现张力上来说,都不输别人。
而且最重要的是,林哈从来没有上过什么表演课程,尚未雕琢就有这样的演技,要是加以训练绝对不输别人。因为熟知林哈并没有继承林甜药妆的打算,表哥才生出了想要让他来演艺圈试试的打算。
如果林哈刚才说小说已经开始写了,宋丞轩可能就不会再把试镜的事拿出来说一遍,但是林哈为了掩饰偏偏就讲了还没开始,这就不能怪宋丞轩唠叨烦人了。
耐不住麻烦的林哈,只能在表哥的好说歹说之下,委婉的表示自己会留下剧本考虑一下要不要去试镜。
因为人情的因素,林哈没有办法一而再的拒绝宋丞轩的请求,而比宋丞轩更让林哈无法拒绝的就是李蓉。当林哈接起李蓉电话的时候,所谓的考虑就彻底变成了“好的,我一定去。”
面对照顾自己长大的女人,就算是魔神也会心软得无法拒绝。
第一次上综艺节目是因为李蓉的鼓励,第一次试镜又是因为李蓉的请求。不知道为什么,林哈恍恍惚惚的觉得舅妈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第27章 27
答应表哥是答应,答应舅妈也是答应。同样是答应,但是应对的态度却是完全不同的。
应付表哥只需要在试镜那天去现场晃悠一下就好了,而答应了舅妈那就必须努力拿到角色才行。
天才班的课程是完全不同于普通学校,普通学校到了国庆、校庆、儿童节之类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举办一些活动,组织同学们表演一下小节目什么的,其中最常见的节目就是全班大合唱。几乎只要不是太过孤僻的学生,在十多年的学生生涯中总会遇上那么一两次和表演有关的事情,或是参与演出,或是负责制作一下场景道具等。
可是林哈,回忆了一下他过去的十多年,虽说他认识好几位在娱乐圈的大人物,但讲起“表演”两个字,好像一直和他没什么缘分。可谁想那么多年过去了,本以为彻底断绝的孽缘居然又找上门来了。
真是令人害怕又紧张!尽管表哥说在试镜之前会找个表演老师特别给他指导一番,但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在表演老师出现之前,林哈还是决定先看一下剧本,百度一下有关这部剧的具体消息。
既然叫做《孤儿缘》那么这个剧的背景肯定是和孤儿院了,而引发出这整个故事的另一个关键则和一条多年前被废除的法规有关。
“私生子不得继承财产”,且不论这条法规到底合不合理,总之这整个故事发生就是因这条有些坑爹的法规而起的。
多年前,一个黑心的富商因为嫌弃自己妻子给自己生了女儿便在外面养了小三并生了儿子。重男轻女的富商在得到儿子以后别提有多开心了,可是横在他面前的法规和妻子却让他没有办法把宝贝儿子接回家,于是他又想了一个Yin损的招数。将私生子送进孤儿院然后当做养子领养回家。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世界上黑心的人并不只他一个,有人在他将孩子接回家之前,动手把孩子换了,而故事也就从这一刻开始了。
二十多年后,在孤儿院长大的私生子男主遇上了逃婚的女主角,而这个女主要嫁的人恰恰正是当年被掉包的那个冒牌货……
根据网上的信息来看,这部狗血的电影其实就是一部典型的喜剧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