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人生是美梦与热望
梦里依稀依稀有泪光
何从何去去觅我心中方向
风仿佛在梦中轻叹
路和人茫茫
……
”
于承灏难得安静的翻唱了首张国荣的《倩女幽魂》,他的粤语发音很好,声音清亮,别有一番风味。
一曲唱毕,酒吧里沉默了数秒,然后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
“今天是我的一位朋友的生日,据我所知他喜欢哥哥张国荣,所以今天是张国荣的专场。下面我给大家唱一首《沉默是金》。”
于承灏今天没有画眼影,穿皮衣。也可以说他这些天都没有画眼影,穿皮衣。因为有一位特殊的观众,几乎每晚都会来观看他的表演。
于承灏支起话筒,手指轻轻握在上面,他朝着台下的朴峰眨眨眼,露出一个干净的笑容。
朴峰墨镜下的剑眉舒展开,回赠一个略带害羞的笑容。
酒吧里的环境还是很糟糕,烟味酒味浓重。朴峰这样一个大明星不在乎绯闻和黑料,只要一有时间就来这里。
前两天还上了热搜,被批为“负面小鲜rou”,就连一个男主角的戏都给他砍掉了。
但他却一点都不在意,也许是从小锦衣玉食,他活了二十多年,都没活出自己的样子。认识了于承灏之后,他第一次有了“到底想要什么”这样的“哲学”拷问。
朴峰没有喝酒,只点了一些吃的,喝些茶水。他是少有的来酒吧不喝酒的人,贪杯误事,他毕竟还是一个明星。
他其实也不怎么吃,大多数情况下是听于承灏唱歌。
“大明星,我唱的怎么样啊?”
“相当不错了。”朴峰浮夸的鼓鼓掌,递给他一个茶杯,“嗓子不行了吧,喝点水。”
“快走。”于承灏话音一转,刻意压低了他的声音。
不远处,一伙穿着得体的男子朝着二人的方向走过来。
“是谁啊?”朴峰不解问。
“我爸。”于承灏说完,推着朴峰要求他赶紧离开。“这群人手段厉害得很,你赶紧走,他们看见你跟我在一起,会连你一块绑的。”
“胡说些什么。”朴峰皱眉,语气不善。“我还怕这点事不成?”
黑衣人大概有十来个之多,他们手里拿着棍子之类的东西,大摇大摆地就走过来。
“今天这场子,我包了。大家随便吃喝!”黑衣人中间一个面目凶恶的刀疤男走到显眼处大声的说。
瞬间酒吧里就传来了一阵欢快的喊声。
于承灏的脸色瞬间就白了,刀疤男是权叔身边最得力的人,他看起来是个大老粗,做事事来却是雷利果断,分毫不差。
如今盛庇把他都派来了,摆明了就是耗下血本也要捉住他。
“还带这么多棍子,这哪是父亲,简直就是仇敌啊。不行,我不能走。”朴峰说着,就摘下墨镜,抢先挡在于承灏身前。
“朴公子,我们处理一些家事。请您不要碍事。”刀疤男转了转手中的棍子,挑衅意味明显。
朴峰面不改色的说,“家事?我看你们是滋事!”
朴峰人高马大的,比刀疤男还要高出一些。他俯视刀疤男,面容冷傲。
“对不住了。”刀疤男的嘴角斜了斜,紧接着毫不客气的说,“给我打!”
朴峰先手夺下一个黑衣人的棍子,再接上一个回旋踢踢倒了另一个黑衣人。于承灏见状也将酒瓶猛磕在地面上,瞬间瓶子破碎,他握着瓶口,用尖的一头对准一众人。
“啊——”
听到有打斗的声音,酒吧里的客人全都被吓跑了。就连老板也不敢说什么。
“朴公子真是好兴致啊。”阿龙带着杀马特男赶了过来,他的嗓子嘶哑,戴着黑墨镜,身上也是一身黑色的T恤衫。
他面无表情,像是来自地狱的使者。旁边的杀马特就是另一种风格了,杀马特顶着彩虹一样的夸张发型,一张嘴嘿嘿的笑着。
杀马特收住了嘴,手指微微动作,朴峰整个人就趴了下来。
朴峰吃痛的想要站起身,却发现四肢动弹不得,疼得厉害。地面上躺着四颗圆形玻璃球,很有童年味道。
“我都已经决定带楚汐去葛瓦村了!你还想怎么样?快把灏灏放了!”盛长白破门而入,她从来没对盛庇这样大喊大叫过。
盛庇缚手立在窗户下,背对着盛长白。他的身形和之前比又瘦削了不少,头发也白了许多。
“长白啊,我还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只给你一个星期,见不到不老药,就让于承灏跟着我,在黄泉下也和我做个伴。”
“别再耍花招了,我不管你和楚汐是什么情况,我也不管于承灏是怎么回事,不老药,我要见到它。否则我一定会拉上于承灏和我一起死的。”
盛庇转过身,眼眶深陷,脸色青白,看起来像是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