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合剂,介绍着两个从未相识的陌生人,往更亲密的方向走去。
先看见我的是那位大学同学。
我们见过几面,但不算朋友。他对我和阮言之间的关系一无所知,很浅显地认为我们只是一路做了十几年同学的“好兄弟。”
也可能是因为,我实在没有在任何人面前透露过一丝一毫有关性取向的蛛丝马迹。
再往前走,两方狭路相逢,避无可避,他自然而然地和我打了个招呼,甚至用你知我知的眼神暧昧暗示道,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喝一杯。
我说不了,你们去吧,别灌小阮喝多了。
那人立刻正色:“不会的不会的,小阮聪明着呢,每回和他出去,都是他想方设法躲酒。”
好的。我又转向阮言,询问道:“带钥匙了吗?”
他“啊”了一声,愣愣道:“带了。”
行,那你们去玩吧。我这么说着,边笑边离开,依稀听见身后一人在向另一人介绍我,说是阮言的高中同学,做律师的,现在一起租房子住。
总结的还挺对,一句也没说错,外人眼里这可不就是我们的关系吗。
这段时间的记忆对我来说还蛮混乱的,掺杂着繁琐冗杂的工作,不断飞外地出差的逃避,以及长时间和阮言的分别。
不是夏翊,也会有张翊,李翊,或者其他的什么人。
老实说,我是没有发现这个大学教授和夏翊到底有什么共同点,或者说他吸引到阮言的点是什么,何以阮言在和我生活了这么几年之后,委婉承认要和他“见几面,试一试。”
埃斯库罗斯说,厄运在同一条路上漫游,时而降临于这个人,时而降临于另一个人。
我想,厄运大概在二零一四年的那一天,从不知名的地方飘过来,降临到我头顶了。
第29章
那年我在广州接了个偶像明星和东家解约的官司,那个女孩还挺不容易的,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有魄力和公司拍桌子对峙,后续是满广州找不到一个愿意接她单的律所。
她运气倒也很好,找到了愿意替她付违约费的下家,那家公司和我们律所是长期合作关系,案子不算难打,就是稍微有点儿麻烦。原本头儿打算派别人去,但我主动揽下了活儿,和他说我接了。
袁于霖辗转得知我和阮言的事儿,三天两头给我发微信,语重心长地催我工作完了赶快回来,别叫阮言真的和别人跑了。
我总是再三推辞,和他打太极,说等结束就回来。
他不明白,阮言如果真的想离开我,我是不会拦他的。
比起谁都明白的道理,我更不想叫他恨我。
“沈律师,你在不在听啊?”坐在对面的年轻女孩叩了叩桌子,不满地眯起了眼睛。
新东家还没有给她安排对接的经纪人,打官司一事大部分时候都是她本人在和我接洽,除了酒店前台,算是这段时间我见到的最多的人。
“在的,你说你要找旧手机里的短信记录取证,是吧?”
她敷衍地点点头,端起咖啡杯抿了一口,又迅速地戴上了口罩:“你每天都有几分钟是心不在焉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立刻就去看,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消息?”
“……”我笑了笑,不去答她的问题,“周小姐,没有别的事,那我们下次见面就是你找到短信记录的时候,可以吗?”
口罩上方露出来的一对眼睛眨了眨,她不无遗憾地说:“好吧,下次再见。”
这场解约的官司圆满结束,周歌手新出的单曲火急火燎地在胜诉的第二天发行,博得了最大限度的关注度。
新东家对签下她这个决策万分满意,连带着连诉讼费也多付了一倍。照理说我应该打道回府了,但我却和阮言说,宝宝,这边还有后续的事情要处理,我还得等一阵子才能回上海哦。
我从广州改道香港,和一群shopping的贵妇在商场柜台里撞了正着,定睛一看,这堆人里面混着周歌手和她的助理。
光鲜亮丽的周歌手在香港尚且不算红人,她的红火目前仅限于内地,在此地只戴了副黑超做遮掩。
柜员拿出了我三十秒前看中的那对戒指,在我和周歌手两人之间来回逡巡。我在她将要为脑补的爱情惊呼出声前无情打断,询问道:“这个款式,能不能做两只男戒?”
……好像适得其反了。
她眼里的好奇不减反增,用带了一点口音的普通话客气说道:“可以可以,您提供尺寸就可以啦。”
周歌手一副看戏的神色,走过来倚在透明柜边缘,老神在在地说:“呦,恭喜沈律师啊,这是和好了?”
我没有去纠正她的话,只摇了摇头,把自己和阮言的尺寸报给了柜员。
订过戒指后周歌手以答谢为名邀我去顶层的餐厅吃饭,连同她身旁低眉顺眼的助理一起,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晚饭。
她着实很特别,身为偶像歌手,吃起东西来大快朵颐,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