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他说完那个“好”字,泪水就涌出来了。他立刻用手捂住眼睛,试图将泪水藏回去,却冷不防发出了一声抽泣。
事后他才告诉我,那一刻,他好像真的来到了那个时候。
那时天人永隔,我已经不在,且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他必须一个人回到孤独中去。
孤独还是像以往一样,深幽幽,黑魆魆的,但回忆不是。有我在的回忆是光鲜亮丽的,可它越是光鲜,越是亮丽,就越能照出他藏在黑暗中那个软弱的自己。
入睡前往往是他一天里最脆弱的时刻,是他最需要我陪伴他的时刻,这一点哪怕在我永远离开之后也不会改变。
他理所应当地会想要一些沉静柔和的陪伴来安抚他入睡,可我偏要用这些莫名其妙的歌让他不得安生。
但无论如何,那都是我要用来证明自己存在过的东西,战友一场,在这件事上,他当仁不让,所以再难过也要说出那声“好”。
而他又是一个很信守承诺的人,一旦答应,对他而言就是木已成舟,既然木已成舟,那想想也无妨——或许这些土到掉渣的歌可以逗笑他,冲散一些沉重的伤感。
可他只是想象了一下,就发现我实在可恶。这时他才知道,原来到了那种时候,沉静柔和的歌只会让他啜泣,但这些荒诞滑稽的歌竟然能让他想要放声大哭。
所以那天最后,陶屿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他先是自己捂着眼睛哭,在我抱住他后,又抱紧了我哭,最后从左肩到胸口,活生生哭shi了我半身衣服。
我当时伸手去抱住陶屿,完全是出于本能。
本能告诉我,面对这样一个处在极大悲伤中的个体,肢体的意义可能远胜于言语——
与弄清他为什么要哭相比,能让他安安心心地哭到不哭为止,才是当务之急。
怀抱就是这样一个安心之地,它可以让平静的情绪激荡起来,也可以让激荡的情绪平复下去。
我抱住陶屿的时候,也在他的怀抱里,那么紧密。呼吸交融,心脏也抵在一起跳动。
他的心跳极快,而我的频率竟然能和他契上,这才后知后觉原来自己也不安。
当时的我其实知道自己可恶,尽管并不知道自己在他眼中居然是这么个可恶法——
从后来陶屿的自述中可知,在他眼中,我的可恶法甚至带有几分艺术色彩,但这非我本意,毕竟我刻这些歌的初衷,真的只是为了热闹。
所以当时,我的不安其实源于,我总以为陶屿哭得厉害,是因为我逼他陪我躁,而他不想陪我躁。
这世上多有活人愧对死人,但死人未必无愧于活人。羁绊太深,死就不是一件能太心安理得的事情了。
陶屿以前说,凡事先者要让三分。所以如果是我先死,理应让这小寡夫三分,但我竟然不退反进,想想确实不是人。
早两年前,我就活没了执念,没有什么事非做不可,所以不躁也就不躁了,我愿意让出这张唱片给陶屿,供他自由发作,他可以刻任何他想刻的歌,或者什么也不刻。
但那天我这么说完之后,陶屿并没有买账。当时他已大体平静,但先前哭得实在太猛,还在一抽一抽。
他就这么带着哭腔,抽抽搭搭地反问我:凭什么不躁?
后来我知道,他其实愿意陪我躁,只是陪一个死人躁这件事本身太让他伤心,而且这么伤心的一件事情,居然还要拿《自由飞翔》《走天涯》《套马杆》来当BGM,简直没天理。
但当时他没说这么多,只说他要躁,死也要躁,还他妈就要往死里躁。
他恶声恶气地放完狠话之后,就仰面躺了回去,三下五除二把衣服脱了,揉成一团,堵着脸胡乱擦了一大把,就远远地扔到一旁去。
下一秒,他猛地揪住了我的衣领,一个翻身,就反把我押进了他刚才躺的位置。
那一刻,我的体位可用一句民间俗语概括——人死鸟朝天。
我眼看着我那俏粉色的小姐妹骄横地立在我的腰胯间,直翘翘地指着天花板,娇小,秀气,但生猛。
然而下一刻的陶屿更生猛。他深吸一口气,就直挺挺地坐进那根朝天的假阳具里,一坐到底。
他垂着头,闭紧眼,屏住呼吸,咬牙忍耐着适应了很久,才缓缓地长舒出一口气。
然后,他睁开眼睛,盯住我,静静地喘着,又慢慢地笑起来。
他说,轮到我了。
他说,现在,换我先死,你又打算拿我的骨灰做什么?
31
所谓风水轮流转。
所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救命,这光也太亮了。
白炽灯光照着脸打来,我好像在受审讯。
但幸好审讯的问题正好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所以我端起枪就能反击。
我说,我都是你的辩证法了,不如你给我当个概率论——就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