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想好再告诉你。”
“没劲。”常羚白了他一眼,将杯中剩余的酒喝光,踩着高潮的曲点混入舞池。
他的酒嗓混在超大音量的背景音乐里并不显得粗,反倒有种沙哑的诱惑感。
就在常羚纵情舞动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屁股被摸了。
常羚和安傲都不在乎其他人的目光,安傲点了酒和果盘,两个人对着喝。
至于他的身高也不是问题,现在的女性长到一米八的不是没有,一米七的也不少,就算一米六的蹬双恨天高也能搞出女巨人的气势。他今天穿的是平底凉鞋,混入人群算平均身高,并不显眼。他弯腰凑近安傲,“要是我能在舞池里跳完一首歌,那我今天算完成任务了吧?”
昏暗的灯光是很好的遮掩,常羚没化妆,按说只穿女装是很容易发现破绽的。但他脸部线条柔和,眼睛大,关键位置的喉结被一条黑色挡住,由门口到卡座,一路上经过不少人都没发现异样,还有几个痞气的小年轻朝他吹口哨。这让常羚兴起几分自信,他想就算这次混入人群一起跳舞也绝对不会被发现破绽了。
常羚的脾气他很清楚,爱闹,但只要不管他,他自己发够脾气也就算了。
他将常羚塞进轿车的副驾驶,帮他系上安全带,自己回到驾驶座,发动汽车走人。
常羚的酒量不算好,喝完几杯就开始晕乎乎。
“不要紧,你不想走路,我可以抱你去。”
卡座里就两个人,匚型沙发座凑出十平方区域,他俩偏偏挤在角落里拥抱,恨煞旁人。
等内保走过来时,青年已经冲出夜店。
“走吧。”面对常羚的不抵抗,安傲温和地将人从床上抄起来,抱怀里出门。
果然,等车开到夜店,安傲从常羚的脸上看出他已经不生气了,就是为了面子不愿意低头而已。但安傲拉着他进夜店,他也不挣扎,乖乖地低头跟着走。现在是晚上十点,夜店里人已经很多了,安傲拉着他从人群中挤过去,进了预先定的卡座。
夜店里气氛不错,的品味很好,每首歌都能调动人群的活跃度,舞池里越来越嗨。
这个人首先是有点胆怯,摸了一下瞬间撤走,后来大概是发现常羚懒得管,又打着胆子摸了上来,手从短裙下方伸进来,摸到了常羚的屁股肉,轻轻地捏了一把。完成捏屁股肉的东西需要三秒,这足够让常羚反手抓住咸猪手的手腕,逆方向一扭,将手腕直接折断。他背后传出一声惨叫,常羚再转身就沿着线索找到了咸猪手的主人,一个比他略矮的男青年,正抱着自己手腕哀鸣。
“已经到夜店了,你的要求是什么?该告诉我了吧?”
半首歌唱完,拨动碟片,换了首新曲。
这是最近流行的一首,舞池中许多人都将双手高举,跟着前奏轻轻摇摆。常羚好久没来夜店了,见状也乖乖跟着摇手玩,反正跟大家一起做总没错。人到了夜里本来就比较容易嗨,配上夜店的灯光和气氛,再加他已经喝得有点迷糊了,跟着大家一起做了许多清醒时绝对不敢做的羞耻舞蹈动作。
安傲一直等他培养情绪,见状轻轻推了推他的腰,朝舞池里努努嘴:“去玩玩吗?”
“没有哦。”安傲在他耳边说,“三首歌,除此之外,你还差我最后一个要求。”
不是那种,是很土味的舞蹈动作。
青年也知道心虚,除了剧痛的瞬间没忍住,后来都一直努力压低声音,除了附近的人能注意到外,舞池里大部分人都还沉浸在超大音量的潮歌中摇头摆脑。常羚走近他,发现了青年眼中的戾色,轻蔑地勾起嘴角,伸手拽着青年的衣领将他拉近,痞气十足地问:“不服啊?不服跟老子出去打一架?这家店旁边就有一条巷子,进去单挑啊?什么人都敢摸,想死啊?”
——跑夜店不沟佬来谈恋爱,有钱没处花啊!
主要是他觉得常羚说的出去打架肯定是意气话,等下叫了保安来逮他他就得进局子,犯不上。要是他真信了常羚说的出去打架,那他还是乐意的,真进了小巷子那谁占便宜还说不定呢。不过不止常羚注意到内保的目光,青年对面也有几个内保发现了这里的小小冲突,已经动腿准备走过来了,青年再不跑他就是傻子。于是他跑了。
如果他没有喝酒绝对无法跟着人跳这些,被人拍了这个传播和被人传播艳照他选后者。
“”
干了。
喝多了容易热血上头,要不是内保一直往这边看,常羚现在就要敲碎酒瓶跟这小子干。
他们只好问常羚是否遇到麻烦,需不需要帮助?
青年并没怀疑此人的性别,就是感慨现在的女人怎么一个比一个彪。而且,这个女人力气挺大,又比他高——青年怀疑常羚是蹬高跟鞋来的,估计喝了不少酒,不由得担心“她”一时气愤抬腿踩他。按照“她”的狠毒程度估计能用高跟鞋的跟把他脚面跺穿,他全力挣扎推开常羚,连狠话都没敢放,扭头就跑了。
安傲帮他把短裙穿好,再把人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