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咱李大仙依旧保持着傻傻的姿态欣赏着眼前的美男,英俊的剑眉下勾勒出一园春色,透过白色的面纱隐隐约约看见那削瘦的脸颊,这通透的黑宝石下究竟是怎样的容颜?
“公子,有何不适吗?”
“啊,没,没有。”尴尬的侧过头,一个劲的骂自己花痴。
“公子没事便好,这药还请公子服下。”
多么体贴的一句话啊,而李攸芸早已陷入眼前这白衣男子的迷离中了,哪管这药有多苦。看着李攸芸紧皱在一起的五官,白衣男子只是轻笑着,从手帕里取出了类似蜜饯的东西,白皙的手指微微一递,那苦瓜脸才慢慢缓过来。甜腻的味道溢满口腔,顿时赶走了药的苦涩,喜滋滋的冲白衣男子甜甜一笑,完全忽视僵化在那里的帅哥,嘿嘿,电到了吧。
“那个,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唤奴才瞳儿便可。”
“那个,瞳儿,我,我是谁啊?”带着试探性的口吻问道。
“啊,那个,我好像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上帝保佑,他千万别看出我是假的啊!
他似乎出奇的震惊,望着我﹕“奴才是服侍公子的小厮,公子是两个月前进入风月楼的新人,名为枫儿,现在正值北晋王朝元年,国号‘玄卿’”白衣男子加重‘玄卿’二字后,满眼不可思议的望着李攸芸。
“怎么了”
“没事,公子好生休息,奴才告辞。”
给李攸芸一个潇洒的转身后,便消失在了视线中。
“穿,越,吗!”一丝无奈浮在嘴角。
“呵呵,老天待我也不怎么薄情嘛,嘿嘿,帅锅!”
—一个月即逝—
李攸芸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相反这一个月卧床不起,差点让他发了霉。
虽说这有美男做伴,可这美男未免太冷峻了吧,每天除了亲自送药﹑洗漱外,剩下的时间完全都是在周公那度过。要说一个星期前自己实在是受不了了,那家伙就领了一个ru臭未干的小学生来照顾自己,要让一个身子单薄的小丫头照顾自己,还不如直接给他一根面条上吊去咧。
问他为啥,他那死时都感谢别人送他一程的良心不允许他那么做,换句话来说,要在21世纪,他就是变相体罚儿童的包工头。
“公子,怎么了?”
望着正在给自己束发的瞳儿帅哥,无不感叹他的敏感,“嗯嗯,没事。”
修长的手指顺势挽过一缕青丝,痴痴地欣赏着,墨绿的长发柔顺中带着淡淡药香,两指轻勾,圆润的杯口贴近唇瓣,习习而来的清香,让人神清气爽。杯里的不知名茶叶条索纤细,幼嫩匀齐,虽不及龙井的赏心悦目,却也别有一番味道。
不知怎的目光随即移到腰部,松垮的象牙白霓裳依然掩盖不了那完美的腰身,我靠,想当初,他李攸芸可是为了减掉腰上的赘rou,试尽了偏方,药方,偶然一次听别人说保鲜膜一招,好家伙,把那裹得是左一圈右一圈,结果花了300多块到医院看皮肤病!!!
不甘心的咽了口唾ye,思绪回到了这个房间,虽然简单的几个装饰,算不上华丽,却也朴素大方,古色古香浓意十足。
“芳菲移自越王台,最似蔷薇好并栽”探手摘下窗台边的蓝色花朵,放在鼻下嗅了嗅。
“公子喜欢这花?!”
“嗯,很喜欢。”
蓝色妖姬,玫瑰中的新贵,花语是‘相守一生的承诺’。美丽却不娇贵,这也许是自己喜欢他的真正原因。
“公子今后打算怎么办?”熟练地体李攸芸穿好紫色罗裳,有些担心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