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霁月,台下观众却瞧不见她。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爱侣分离,哪一幕不是这样的哀怨辛酸。
作者有话要说:
{21}我最近还真在看。。。
{22}为行文方便台词全部使用中文,选用朱生豪先生翻译的版本,特此标注。
更文啦更文啦终于有时间刷刷刷的写文啦!这么久才写1/5我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写完啊!!!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期末,四月底,莫名其妙变得很热的周六中午。姜希婕从街那头走过来,手里拿着两根冰棍-买给王霁月的。按理她俩过来都是讨了个便宜,姜希婕深受她的社会学老师、也就是沪东公社的创办人葛学溥教授的喜爱,让她必须过来实地感受社工这个概念,也可以为最后的论文做做准备,当然更少不了做社工。王霁月则是自己感兴趣,也像有瘾一般忽然很想教书,便搭姜希婕的顺风车到沪东公社来给工人们上课—她说,给小孩上课和给成人上课自然是不同的,为了她的学位和专业能力她要不断的更新自己的实践。
其他同学看见姜希婕快步跑回来,对她点头微笑。毕竟她来了之后算是什么都干,大到授课,小到一般的早上代笔、中午打扫卫生、晚上放电影,没有她不做的。几周过去,竟然有人慕名跑来找上次的姜小姐写信,原因是写过去被老家村里的教书先生夸奖字写的好看,颇长面子。偶尔遇见有同学回家不便,那也自然不必担心,姜家的汽车会送你回去。
姜希婕俨然摆脱大家对她的“侯门千金高傲骄矜”的刻板印象,成为了平易近人手脚麻利的好姑娘。这让王霁月觉得有些惊讶,在她眼里,姜希婕好是好,却断然不是一个这样对谁都好的人。她本是一块质地粗糙的璞玉,向来没有这么圆润温和。此刻正午,王霁月正吃完了饭在教室打扫卫生。其实教室{23}倒也干净,没什么好打扫的,但她就是喜欢收拾罢了。
“来,给。”姜希婕走进来,把一根冰棍递给她。她见凡事都亲历亲为的姜三小姐跑出一脑门的汗,想掏出手绢给她擦一擦。“跑这么急干什么,这天还不会化了冰棍。”她没看姜希婕的表情,要是看了必然能看见一双先是瞪大继而闪躲低垂的眼睛。她俩身高差不多,姜希婕比她稍微高了大概两厘米。此刻这么一站,姜希婕生怕被她看去了眼底情愫,心里忽然紧张,急切的想找话说。
可是越这样着急便越是词穷。幸而王霁月擦一擦也就完了,一边转身收起手绢坐下,一边对她说,“听说今天晌午的时候,那个姓刘的女佣又来了”“是啊,又来写信了。说是上次写的话没写完。”王霁月扑哧一笑,“我看你讨你的墨宝来了吧。”“我哪有墨宝啊。你别听他们瞎说。”
想想都觉得好笑。这个刘姓女子上次来的时候,姜希婕光和她沟通就说了半天。她是个女工,Cao着一口奇怪的江南某地的口音。抓来同学做翻译才知道,这女工原来在一户印度人家里做过女佣,练得一口奇怪之际的磕磕巴巴的印度口音的洋泾浜英语{24},对着姜希婕这好模样好打扮好穿着的女大学生又生出骨子里的自卑来,更加紧张,于是说话颠三倒四,什么语言都用上了却无法表达清楚。姜希婕云里雾里实在不明白,正好逮住了路过的同学,让人家帮忙抓来王霁月当翻译。托翻译的福,王霁月还安慰了这人几句,刘姓女佣见姜希婕如此易于相处渐渐也就放下紧张,两人一来二去居然可以自如交流了。她拿着姜希婕代写的信寄回去,被家里小侄孙的教书先生看见了,大大的夸赞这一手好字,竟然让小侄孙学这个写。刘姓女佣高兴的很,家里在乡下长了面子居然四处对人说,渐渐搞得不少人慕名来找姜希婕代写。葛学溥教授是个洋人,不懂书法,但是知道此事之后,居然开姜希婕的玩笑,说以后你就长期代写好了,我们沪东公社也不用别人了,“免得换人之后砸了招牌!” {25}
姜希婕对此更加哭笑不得,她也想干点别的,不想一早上坐在那里等人来写信,她又不是穷酸秀才!若论写字,王霁月写的也很好啊。“你也去代写呗,别老都是我。我也想干点别的啊。”“人家是上门来找你,我怎么好去冒名顶替。再说了,要是人家发现不是你,嘴上说两句,我可受不了那个闲气。”王霁月说是这么说,倒真不觉得有必要去顶替姜希婕。她问过姜希婕,这一手漂亮的字跟谁学的。姜希婕说是老太爷。“爷爷从小教我们四个孩子写字。他从小教大哥二哥还有希峻就是颜体,偏要我学赵孟頫。不过也好,我挺喜欢赵孟頫的。”
字如其人。王霁月看姜希婕写的字,平常总是见到钢笔字,也多为英语,后来见了她的毛笔字,才彻底的信了这句话:姜希婕的字大气而潇洒,如赵孟頫的形却是她姜希婕的风骨,犹似其心,丝毫不拘泥于世。相反自己的字就受小时候找的木渎镇上最好的先生的影响,一手谨小慎微的柳体楷书,平直的简直如同最标准的字帖,与柳公权的真迹几乎是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断然没有她自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