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枭!”
霍枭躺在土屋的房顶上晒太阳,刚刚眯起眼睛,睡意渐浓,突然听见土屋里一阵嚎叫传来,难道自己还是被发现了,吃了就吃了,老子还怕你个臭小子不成!
“我的蜂蜜呢?!”菱歌冲出土屋,冲房顶上擂着拳头大叫。
不理,继续装睡••••••
“咚”,一声巨大的颤音在霍枭身边炸开,土屋经年风蚀的房顶立即在霍枭身边塌开了里一个大大的洞。
“臭小子,你想砸塌房子吗?!”
“不,我是想砸死那只偷吃蜂蜜的狗熊!”
好啊,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嚣张了,老子不过是吃了他用来换银子的蜂蜜而已,再说那捅蜂窝的事,自己也有份呀,他就想用石头砸死老子,太过分了!
听见声响的明毓,信步走回土屋,光是不到两日,他已经对这两个人时不时地打打闹闹习以为常。
“霍兄,什么事?!”明毓朝房顶上站着发怒的霍枭招招手,高声问道。
“没事••••••”霍枭继续保持他一贯的嚣张本色,没好气的答道。
“那••••••这••••••”明毓笑着指指霍枭身边的房顶裂开的大洞,眼看就要整体塌陷,好心地提醒他,赶紧下来,免得跟着这断壁残垣一起沦陷,还不忘顺手捡起颗石子朝那本就不结实的椽子上暗暗射去,没办法,谁让他总是这么嚣张,竟敢连他萧毓王也不放在眼里。
话还没说完,就听的房顶上一阵轰响,黄土烟尘四起,霍枭立即消失在一片浓浓的烟雾中,好比升天。
“唔••••••臭小子,别让老子抓住你,害老子摔成这样,这次一定剥了你的皮!”
废墟中的霍枭起死回生,跳脚恶狠狠地大叫,仿佛把一旁默默笑看这一切的明毓当成了不存在,径直穿过明毓身边,急火火地朝场圈方向飞奔而去。
清晨,山风微凉,ru白色的早雾被朝阳一照,散的只剩下了一片透明暧昧的薄纱,此时的场圈,既没有骏马奔腾,也没有牧马人的呼喝笑闹,安安静静地只有一个白色的影子,呼呼地打着响鼻,只为了讨好躲在它身后的少年。
萧明毓知道躲在那匹神骏异常的白马身后的分明是生气的菱歌,不过是一个蜂窝,不过是他和霍枭一起没天没地,调皮胡闹的猎物,马场的俸禄虽微,但依照霍枭的本事,他们还是吃穿不愁的,这里山高皇帝远,既没有上级的官吏难为,又没有乱七八糟的俗务,他要那么多银子干什么,还真是个财迷Jing,小气鬼。
明毓思下极想知道这个中的理由,菱歌这个孩子,表面上仿佛呆兮兮,一看就透,他既没有霍枭狼一般狡黠的心性,也不可能像自己一样,因为身份特殊而历练出一份经久的沉郁和从容,但是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容易迷惑人的眼睛,当你看着他,以为已然了解的时候,其实早已陷入了迷阵之中。
正要过去问个明白,也好劝上两句,跟他说说话,哄哄他,说不定还能让他唱支歌来听,三年了,他又想听他唱歌了。
“别去,那马会咬人的••••••”身后,霍枭低沉的嗓音响起。
“菱歌已然为它受了好多罚,再咬伤了你,执事官那个老不死的,又要跟咱们聒噪了••••••”
“什么?!”萧明毓不解,那白马看起来的确异常神骏,通体雪白不说,马头上的鬃毛被风一吹,简直像个骄傲的王者,这种采天地灵气而生的神物,没想到竟然能在这小小的东峪山马场里见到。
“那是‘长嘶’,是我在草原上套来的野物,很多来马场的大人都想要它,驯服他,我也想,但不是被他摔的半死,就是被他踩穿了肠子,那时菱歌刚来马场,为了戏弄他,我逼着他学骑马,‘长嘶’长的很好看,真真是马群中的王者,菱歌这个傻瓜,不用骗,他自己就从马圈里挑中了长嘶。
这小子,别看平时一脸可有可无,有些事执着起来都叫人害怕,我还记得他驯服长嘶时那个样子,十个手指全在渗血,胳膊和腿生生地被磨掉了一层皮,三天都没有醒过来,我还以为他真就这么归西了呢!”
霍枭遥望着场圈那边雪白的神骏,眼神悠远,仿佛是在跟自己说话。
明毓看着他,暗自揣摩着他心里的想法,像霍枭这样骄傲的男人,菱歌可以跟他生活在一起三年,并且还能打打闹闹,亲密无间,没有让他折服的本事,恐怕早就被霍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