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年12月25日圣诞节,夜
地点:中国Y市
时值2012年12月25日,这颇有争议的一年已将接近尾声,而关于这一年是个世界末日的骇人传言也随着这一年的即将结束而不攻自破。
圣诞夜,天气冷冽袭人,灯红酒绿的Y市,大街小巷车水马龙,穿得厚实的行人穿梭如织,处处充满了圣诞与新年即将来临的喜悦之气。
像圣诞这样的洋人节日,最喜欢的除了那些豆蔻年华的学生、借机牟取暴利的商家,就当然是小偷了。
人多,对于他们来说是极为有利的屏障,也意味着丰厚诱人的收入,因此,这一天,是小偷绝对不会错过的日子…
一抹修长纤细的身影穿梭在繁华热闹的步行街,竟引得不少男女的驻足回望,男的睁大眼目,带着渴望与羞怯,满眼都是惊艳之色,女的则是一脸的愤恨与嫉妒,恨不得将其吞入腹中,待那抹修长纤细的身影无意间一个回首轻笑,众人更是一愣,皆是沉醉在那抹醉人的轻笑中。
那人儿,身着简朴破旧的风衣,却遮不住满身的灵秀之气,那眉如远山,含俏,目如星月,带娇,尤其那眉目间的神韵更是清新脱俗,竟是从骨子里透着一股纯然气息不夹杂任何杂质,再加上那挺俏的鼻,不点便朱的唇,组合在一张秀气稚嫩的小脸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美人胚子,此外还有那一头飘逸秀丽的长发扎成一把,拖在身后,更是衬得美人如玉,让人惊为天人。
而这人儿不是别人,正是自诩神偷的兔爷。
话说今天步行街的人真多,比去年圣诞节的人还多,这让兔爷想起了他去年今天的收入,他咧开嘴角,笑得连眼儿都眯了起来,心情,那是一个激荡啊,他心下暗忖:不知道今天会不会破纪录,嘿嘿。
他搓了搓手,回过头,将身后爱慕的眼光都抛之脑后,眼下正是“掏金”的最佳时间,兔爷的时间可是比金子还金贵,啧啧,比起身后那些半吊子美女,对他来说,还是金钱的诱惑力比较大。
他动作娴熟的将长发撩起收入风衣中,其实嘛,兔爷本来也不想留长发的,但是,你们是知道的,这年头去理发店剪头发,最基本的洗剪吹就是15块大洋,这就跟送上们去宰猪没什么区别,兔爷呢,是从来是不做亏本买卖,只有他宰人的份,休想有人有宰他的份,所以这一头飘逸亮丽的头发一留也就留了7年之久。
拢了拢风衣,兔爷开始搜寻目标了,为了在人群里不显得太过扎眼,他可是挑了半天的装备,选了半天终于选中了这套作战装备,啧啧,话说这件衣服的来历,说起来啊,那可是大有来头啊,据说是老头的师父也就是兔爷的祖师传下来的作战必备装,听老头说,这衣服是祖师设计的,祖师曾穿着这身衣服偷富济贫,弄得富人提及恨之入骨,又怒又怕,穷人是说起来则是津津乐道,成为当时名噪一时的传说。
据说有幸目睹过师祖身影的人在惊鸿一瞥下将这衣服记在脑海,将其画了下来,后来做成衣服出售,竟然引得众人趋之如骛,成为当时的最流行服装之一。
看了看这身上的破布,兔爷曾也怀疑过老头所说的话的可信性,啧啧,不过,不管老头说的是不是真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衣服是绝对的内藏玄机。
从外面看来是破旧不起眼,但打开里面,你会发现,这衣服内有乾坤,左边右边分别有内置口袋一共八个,左袖右袖分别暗藏内袋,衣服下摆整个联通,啧啧,俨然就是个大口袋,这对资深偷儿的兔爷来说,啧啧,是宝贝啊,这意味着解决了兔爷偷多了无处可放的后顾之忧啊。
思考间,兔爷已经锁定了目标了,他的目标就是前面路口那家咖啡店门口玻璃落地窗前的那个身着名牌西装独自抽着烟的男人。
远远望去,啧啧,长得倒是不咋滴,不过兔爷想着:那手腕上的金表,应该是值得不少钱钱吧?
兔爷摸了摸下巴,低垂眼帘,浓密纤长的睫毛遮住那一闪而过的狡黠之光,他思量着该怎么靠近他,不经意间瞥见路边倒放着一个空酒瓶,突然灵机一闪,一个主意冒了出来—装醉!
说行动就行动,兔爷脚步趔趄,醉态浮现,学醉酒的人的神态竟然学得有模有样,入木三分,估计是看老头醉酒的次数多了,看得多了竟然对醉酒之人的神态了然于胸了,嘿嘿。
兔爷是从不喝酒的,这是出于职业道德。
对的对的!你没听错,小偷也是有职业道德的,小偷也需要爱岗敬业的,对小偷来说,这个喝酒是要坏大事的,尤其像兔爷这种神偷,更是极为尊重自己的职业的。
兔爷垂首,额前发丝落下,遮住他一张眉清目秀的小脸,脚下的步子摇摇晃晃的走着,在走到男人身边时,身子一倾,往他身上倒去。
男人没预料到兔爷会倒在他身上,脚步退了一步,伸手想要隔开兔爷,脸上是一脸的嫌恶,就是这个档口,男人手腕上的金表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到了兔爷袖子内的内袋了,嘿嘿。
兔爷被推开,差点撞上路过的行人,他故作脚步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