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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点半,莫关山的酒吧打烊了。
和店员告别,结束了一整晚忙碌的莫关山打算趴在吧台上打个盹儿。
“不好意思先生,现在不是我们的工作时间,请您还是暂时去别家吧。”
“没关系,我不是来喝酒的。我想找你们老板叙叙旧,我们是老朋友了。”
好像突然有个人闯了进来,店员在阻拦。
莫关山觉得这把声音有些熟悉,抬起头,正巧看见来人摘下棒球帽。
于是莫关山愣了一下。
那人深陷的漂亮眼睛由于黑眼圈的原因显得有些忧郁,他露出一个笑容,说:“好久不见,我是贺天。还记得我吗?”
莫关山突然有种错觉,好像回到了十五年前,还在和贺天一起做乐队的时候。
当年的他可是打心眼儿里觉得贺天是个叫人舒服的小伙子。并且出乎意料地,贺天身上有着一种同邋遢肮脏的摇滚乐手截然不同的气质。
怎么说,有点……优雅。
——虽然听起来很蠢,不过事实差不多就是这样。即使是现在,莫关山仍然这么觉得。
十五年后的再一次见面,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尴尬。
他们像过去一样,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聊的都是有关乐队和摇滚的东西,还有一些漫无边际的破事。
但是他们都心照不宣地没再提从前决裂的事。
贺天给莫关山听了自己最近为乐队录的Demo:“你走了以后,慢慢地,见一、展正希和寸头他们也都离开了。我想了很多,终于理解了你当年坚持要离开乐队自己做吉他的决定。
“乐队这条路实在不好走。其实我们都知道,并不是所有嬉皮士最后都能成为枪炮与玫瑰。你看,这早就不是嬉皮士的时代了,不是吗?
“我为过去把你从乐队开除,表示抱歉。”
莫关山笑了笑:“我才是最该道歉的人,当初可是我把你给告了的。
“那时候我收到了其他乐队的邀请,他们真的是太红了,业务能力也很强,我简直是被名利冲昏了头,一心只想做一些大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莫关山,完全没考虑过你。我理解,你只是想五个人一起玩音乐。这些年我心里一直不好受,也经常回想,觉得你其实并没什么不对。”
贺天不自觉摇摇头:“总之,都过去了啊。”
莫关山见贺天缓缓扬起嘴角,于是挑眉,拉长语调问道:”那么——你现在在干什么呢?”
“我啊,还在做乐队呢。”贺天耸肩,“你知道的,每个人总归是有些执念的。而我的执念就是做乐队,五个兄弟永远一起。
“可是最后你们都离开了,乐队只剩我一个。我没有办法,只能另招了些人,平常接一些助演、暖场之类的小演出,好让乐队维持下去。可我还是更喜欢过去有你的日子。这么多年,成员换了好几拨,但是并不固定。目前固定成员就只有我和主唱,一个刚毕业的小伙子。不过我们的小伙子脾气太坏了,比当年你的脾气还要坏。主音吉他节奏吉他还有和声都是我一个人,有时候贝斯也要做。你知道的,我的老本行。”贺天撇撇嘴,从兜里掏出香烟,双肘撑在吧台上,翻开Zippo,点上火,仰头,吐出一口烟。
莫关山有些想念嘴中的烟草味,凑过去借了个火。他想起当年第一次听贺天录的小样时,也是这样的情景。
那时的他,一边借着贺天的打火机点了一支烟,一边暗暗感叹自己从未听过录得如此糟糕的东西。
“嘿,你知道吗,很多人用Zippo不只是为了点烟。”贺天眨眨右眼,“它就像笔一样,不只是一件工具,更是一样手指的玩物。很多时候,在我练吉他很疲倦的时候,我就拿它练手指的灵活度。”
莫关山扯扯嘴角,紧紧盯着贺天的手指,若有所思。
年轻时候的莫关山可是一个无拘无束的人。
当年朋友间的每一次聚会,莫关山都会一直讲电话,完全不理其他人。
不过挂了电话之后,他还是比较热情的,经常是拉着其他人唠叨许多。
每到这时,贺天总会压低棒球帽,叼着香烟靠在墙上静静听着,不时发出轻轻的笑声。
和贺天一样,莫关山也是非常漂亮的人,甚至还要漂亮许多。
初会时,莫关山红色的发丝在阳光下简直会发光,明亮的双眼永远透着欢快的光芒。他修长结实的身体裹在鹅黄色的无袖T恤和宽松的运动裤里,像只金灿灿的小狮子。
虽然如此,一起组乐队的事情在当时还是搁浅了。
那时的莫关山倔强地想要弹吉他。
倔强得只想要弹吉他。
直到后来,和贺天从小玩到大的见一找到贺天,说什么学会了敲鼓要和他一起组个乐队。
他们又在酒吧招聘到一位吉他手——喜欢穿皮衣皮裤的朋克小子展正希。
如你所见,当时的他们没有主唱。
贺天提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