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前,贺央特地办了一场聚会,邀请几个朋友到他家小聚。梁钧没去过他家,钟越方于是主动提议开车顺路送他一趟。
在约定的地方碰面后,梁钧拉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座。虽然神色没什么异常,但是钟越方总觉得他今天的心情不会太好。
毕竟贺央和奉清快结婚了。
虽然梁钧从来没有说过,但是钟越方知道他过去是喜欢奉清的。以前他和贺央、郑启三人经常一起去踢足球,奉清和梁钧也会去看他们比赛。稍能喘息的时候,他会朝场外的观众望去。大部分时候,梁钧都在看身边的奉清,或者在认真听她说话。
这么多年来他和大家基本断了联系,大概也是因为奉清的缘故,也许他是觉得没办法面对她。奉清家很有些人际关系,当年梁钧失踪时,他们一开始都没意识到他出事了,只以为他临时有事所以没来参加原本约好的见面。但几天后依然找不到他,奉清便托人帮忙打探消息,正因如此,梁钧终于现身时,她第一时间得知发生了什么。奉清号召大家一起去看望梁钧,说要给他打气鼓励,但钟越方很怀疑这是不是弄巧成拙,好心办坏事。他们到医院的那天,梁钧的脸和脖子上还有明显的瘀伤,见到他们的时候,脸上并没有任何惊喜或者受到鼓舞的样子。他那个见到来客时混合着惊讶、尴尬和闪躲的表情,钟越方都不太愿意回想。他是个性格要强的人,料想也不会愿意接受这样的同情目光,更何况是在喜欢的人面前。钟越方到今天都觉得当初应该让他自个儿静静养伤。
当然,他是没什么发言资格的。在几个朋友之中,就属他和梁钧的关系最为一般。奉清和梁钧最早认识,自不必说,贺央是她的男朋友,他们俩和梁钧关系最好。郑启则是那种没皮没脸很能主动和人交好的人。而他和梁钧——如果不是有几个共同好友连接着,他们能不能算是朋友都值得怀疑。他们那时候认识了那么久,只有一次两人曾单独出去过,还是因为被奉清和贺央临时放了鸽子。
那天他记得很清楚,奉清打来电话说自己例假来了,不方便出门运动,他就和梁钧一起按着原定计划爬山去了。可惜两人一起爬上了一座四百多米的小山又原路下山,一整个上午的时间里,梁钧拢共跟他说过的话都不超过十句。
当然,他也没和梁钧说几句话。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半生不熟,互相之间没话说的关系。
钟越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他是很想和梁钧处好关系的。但每次要找话题开口时,只要想起他那专注地望着奉清的样子,就总是在紧要关头胆怯了。
喜欢一个人实在是太艰难了,尤其是当你清楚地知道,他的视线只会落在一个地方,从不回头看。
梁钧系好安全带,对他说了一句“好了”,然后便低下头去看手机。他好像在和人发消息,并没有要和自己说话的打算。
很合理。
钟越方不知道要怎么打破这寂静,只好打开收音机,调大音量,想要驱散这片或许只有他独自在意的尴尬。
电台正在播放着一首经典老歌。梁钧明显对它很感兴趣,抬起头来认真地听着,结束了之后还问他:“你知道刚刚那首是什么歌吗?”
钟越方被他问了个措手不及,歌名他肯定是知道的,只不过暂时被遗忘在了脑海的某个角落。他绞尽脑汁,大费力气,终于想起了名字告诉梁钧。梁钧长长地“噢”了一声:“原来这首歌叫这个名字啊。我小时候在电台里经常听到,但是一直不知道名字。”
钟越方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顺着他的话往下问:“你小时候很常听电台吗?”
“嗯,”梁钧点点头,“写作业的时候经常听,有时候还开一晚上。”
钟越方不由得笑了笑:“开一晚上不吵吗?”
“开很小声就不吵了,而且我经常听的那个频道不是播一晚上的,到半夜就停了,第二天早上六点才会再播节目。六点是新闻,可以当作闹钟起床。”
钟越方很想要很好地接话,以便让他兴致不减地继续往下说。思虑再三才回应道:“我小时候好像没听过电台,我家里倒是有一个收音机,不过那是我妈妈年轻的时候用的了,早就坏了。你还挺老派的。”
梁钧笑笑:“我那个后来也坏了,我一直想买一台一样的回来,不过那款肯定停产很久了,我也不知道型号,很难找。前阵子认识了一个电器店的老板,他刚刚说帮我找到了。”他说到这里很愉快地扬了扬手机,钟越方立即明白过来他刚刚在看什么消息了。难怪他看完手机之后心情忽然变好了。
贺央在家里摆出了一茶几的酒瓶酒杯,大有要和大家不醉无归的阵势,但梁钧一到场就先忙不迭地道歉,说自己明天要上早班,今晚不能喝酒。钟越方不知道他是说真的,还是心里对贺央奉清准备订婚这件事有疙瘩所以才不愿意喝。贺央还火上浇油,一坐下来就给大家讲他们正在筹备的订婚细节。钟越方小心翼翼地留意着梁钧的表情,想要知道他心对奉清还存有多少感情。
订婚的闹腾的话说完,谈话的